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脱硫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计划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烟气脱硫设施,详情如下: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23年度第3批招标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脱硫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华润电厂
项目规模:2×100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1021423GZ0002P1
项目名称: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
标段名称:脱硫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2台炉脱硫EPC总承包工程,包括相应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建(构)筑物的设计及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暂定2023年5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脱硫装置具备通烟气条件,2024年11月#3机组脱硫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2024年11月#4脱硫装置具备通烟气条件,2024年12月#4机组脱硫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附件4。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1台新建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EPC或EP工程国内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相关证明,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及投运证明材料)。
脱硫除尘一体化定义:不含湿式电除尘器,脱硫塔出口SO₂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标态,干基,6%O₂),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标态,干基,6%O₂)。
新建投运业绩必须提供性能试验报告或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监测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与建设单位独立签订EPC或EP合同,并独立完成,方可计入业绩。
3.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4.安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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