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石化芳烃部VOCs处理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废气处理装置1套采购招标,详情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上海石化芳烃部VOCs处理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公开招标废气处理装置1套(WZ20230213-5509-741-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处理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废气处理装置\低温柴油吸收+总烃浓度均化 废气 500Nm3/h 去除效率≥97%,非甲烷总烃≤20mg/m3,苯≤2mg/m3, 甲苯≤8mg/m3,二甲苯≤10mg/m3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和流通商投标,投标商应为设备的生产商/制造商。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成套设备设计应符合“工艺流程”、“设计基础条件”、“性能考核指标”的全部要求,需严格遵守询价书要求,不接受偏离。(附承诺书)
3.1.7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3. 投标商供货成套设备采用的“低温柴油吸收”工艺技术应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工艺安全性评审(复印件或扫描版评审材料)。4.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或未响应询价书中加注星号项(“★”)的要求,将会被否决投标。
3.1.8 有效资质认证证书:1.投标商所提供的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制造商应具备第一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与GC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2.取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9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投标方需提供近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石化企业低温柴油吸收系统成套设备的运用业绩2套以上(含2套),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发票存根联(合同与发票中载明的货物名称均应包含有“低温柴油吸收”字样)。投标商应并提供至少1套(含1套)设备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的用户证明。
3.1.10 其它:如资格审查项与询价文件有任何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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