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营口钢结构分公司1台VOC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采购公告,详情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营口钢结构分公司1台VOC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AGJSJTHGXHD23011717838)采购人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集中委托办,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营口钢结构分公司1台VOC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两年相关设备出售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及发票。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般纳税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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