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辛集市污水处理厂城区配套管网及雨水管网提升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0791.6390150 万元。
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辛集市市府大街(妍园路—工业路)、安定大街(妍园路—工业路)、方碑大街(妍园路—教育路)、束鹿大街(朝阳路—工业路)、教育路(方碑大街—束鹿大街)、朝阳路(石德铁路-二分干)、东华路(石德铁路-二分干)、二分干片区小街巷的排水系统提升建设,对以上街道同步进行两侧地块内庭院排水系统提升改造,以及对部分道路进行罩面。②建设地点:辛集市城区;③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④一标段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⑤质量标准:一标段: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辛集市污水处理厂城区配套管网及雨水管网提升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辛集市污水处理厂城区配套管网及雨水管网提升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C-2022-089
项目名称:辛集市污水处理厂城区配套管网及雨水管网提升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20791.6390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91.6390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污水处理厂城区配套管网及雨水管网提升项目一期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辛集市污水处理厂城区配套管网及雨水管网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辛发改产业【2022】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辛集市市府大街(妍园路—工业路)、安定大街(妍园路—工业路)、方碑大街(妍园路—教育路)、束鹿大街(朝阳路—工业路)、教育路(方碑大街—束鹿大街)、朝阳路(石德铁路-二分干)、东华路(石德铁路-二分干)、二分干片区小街巷的排水系统提升建设,对以上街道同步进行两侧地块内庭院排水系统提升改造,以及对部分道路进行罩面。②建设地点:辛集市城区;③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④一标段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⑤质量标准:一标段: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一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二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二标段: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
联系方式:王雅柔0311-8322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永盛路与苑西街交口西南100米东胜紫御广场写字楼B座9层
联系方式:王园0311-8885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园
电 话: 0311-8885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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