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热电厂环保设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1154.81万元,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热电厂环保设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
2.3最高投标限价:1154.81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5.55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51.09万元;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848.16万元(含税金、含运输费)。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对带岭林业实验局热电厂二台(1×75t/h,1×35t/h)锅炉脱硫、脱硝以及除尘装置进行提效改造。
2.5计划工期5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5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设备质保期:三年。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建设项目的勘察、对现有二台(1×75t/h,1×35t/h)锅炉脱硝、除尘以及脱硫装置提效改造的工艺设计、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及竣工结算编制等;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等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技术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试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及竣工资料整理,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8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
2.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保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施工部分: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说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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