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对连云港市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已按规定对采购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化路28号
经办人:卞主任 联系方式:18360606012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赣榆区青口镇文化路东路300号行政中心东辅楼
经办人:李工 联系方式: 0518-86260257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PPP项目
编号:320721-J-GZC2022G025-1
三、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名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人代表:龙吉生
四、标的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PPP项目
五、中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估算、回报机制)
1、装修垃圾处理补贴单价118.00元/吨;大件垃圾处理补贴单价118.00元/吨;建筑安装工程下浮率3.2%。
2、项目采购总估算15096.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340.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676.8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841.05万元,建设期利息200.2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7.79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5万吨/年的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其中拆除垃圾15万吨/年、装修垃圾9万吨/年、大件垃圾1万吨/年。
4、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的收入来源包括政府支付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处理服务费,以及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制品、可回收物等垃圾资源化产品的销售收入等。
6、就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的可谈判的细节达成了一致,不存在分歧。
六、评审小组及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徐庆生、徐冰、孙益楼、卞德强、穆晓英、池贵全、付军
(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成员名单
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董琦、孙承玉、冯勇
赣榆区发改委:王文峰
赣榆区财政局:邵清鸿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刚
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佃状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徐小永
赣榆区司法局:王敬华
赣榆生态环境局:陈学云
财务专家:南京信太咨询有限公司 徐晶晶
法律专家:江苏汉平律师事务所 崔敏
七、本结果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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