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德州市实际,本实施方案提出了25项必选指标和25项其他指标。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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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2022-12-14 16:2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12月12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德州市实际,本实施方案提出了25项必选指标和25项其他指标。

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相融合,持续优化城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为建成京津南部、黄河中下游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美丽新德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充分发挥好政府宏观指导作用,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建立起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各项制度合力保障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银行信贷资金向绿色发展倾斜。

坚持系统谋划,促进协同增效。厘清各相关部门、单位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凝聚共识,协同联动,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模式。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为基础,与山东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总体目标相统一,与德州市“十四五”时期相关规划相衔接,统筹工业、农业、生活、医疗卫生等领域各类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要求,整体推进,补齐短板,发挥协同增效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合理设定目标。立足建成山东省“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标杆城市的任务,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识别各类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主要问题和成因,重点解决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效果不理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完善、餐厨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固废资源化利用方式低值单一等问题,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制定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针对性的“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形成具有德州特色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模式。

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公众参与。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宣传引导,发挥中心城区、产业园区、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全民参与,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范围及时限

建设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区域。

建设年限:2022年至2025年。

二、目标指标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向纵深推进的机遇,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无废城市”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到2025年,“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显著提升,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落实到位,建筑垃圾、污泥等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

(二)建设指标

到2025年,德城区、宁津县、齐河县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和1个乡镇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心城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乡镇比例达到60%,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升至3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定在0.78吨/万元、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稳定在0.017吨/万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5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2%,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持续下降。

(三)指标体系

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实施方案提出了25项必选指标和25项其他指标(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无废德州”体系建设

1.多战略协同推进,多规划统筹协调

紧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全面梳理涉及“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任务要求及措施,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温室气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协同推进。加强各类专项规划与“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的衔接,整合各类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确保协调一致。

2.各区域协同治理,各部门协调联动

借鉴乐陵市、齐河县、武城县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改革成果,探索优化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协同治理机制,以各级党委政府、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单位为主体,实现发现问题、任务分解、解决问题、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模式。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管理体制。统一相关部门的统计标准、口径和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整合优化集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五大类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层面数据互联互通,建立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的固体废物产生与综合利用统计体系。

(二)发展绿色低碳工业,减少源头产生工业固废

1.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落实“双碳”目标,推动转型发展。制定《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精准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加快冶炼、化工、纺织、造纸及家具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新材料产业向研发应用转型、食品加工产业向专精特深加工转型。推动淘汰涉固体废物产生的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突破一批工业绿色转型核心关键技术,探索原料减量化与废物减量化途径。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乐陵市、庆云县为重点区域,建设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推进绿色化工、新材料等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打造绿色能源循环基地。将绿色制造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对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及实施绿色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拓展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绿色信贷支持政策。

拓宽循环维度,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的“三循环”体系,推广成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废物交换利用,积极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及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作用,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坚决压减过剩产能,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到2025年,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全部退出,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保持在0.78吨/万元以下,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保持在0.017吨/万元以下。

深入推行清洁生产。不断加强项目建设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论证原辅材料使用、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厂内外运输方式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对使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说明,相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快探索能源、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依法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镀、制革、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发挥清洁生产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减污降碳的促进作用。

3.提升工业固废资源利用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针对冶炼废渣、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面临的产生量大、利用手段低值单一的问题,以及产业链的难点和堵点,支持产废企业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技术创新,推动产废企业和固废利用企业的耦合联动,推进工业固体废物高值利用以及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探索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产业协同、区域协同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新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平台建设,强化协同创新能力,瞄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开展联合科技攻关,突破制约清洁生产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瓶颈。

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以冶炼废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为重点,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向规模化、高值化、低碳化转变,到2025年实现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进铁合金渣、钢渣等冶炼废渣产排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提高工业固废在企业内部的资源利用率。提高冶炼废渣在水泥、混凝土及制品、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的掺配量,扩大固废资源化产品在建材行业的利用。鼓励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置后用于路基材料和采矿井下充填材料,拓展利用途径。进一步扩大粉煤灰在建材行业的综合利用,重点拓展在高性能混凝土、新型轻质墙板和墙体、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新型建材领域的应用。

加快示范企业培育。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上下游产业带动能力、拥有核心技术且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绿色、高效、规模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建材企业向装配式建材发展,不断提升装配式建材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比例,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提高农业固废回收利用

1.促进畜禽粪污高效利用

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合理优化粪污处理利用模式,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科学合理选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发展路径,加快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以乐陵市、禹城市开展国家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为依托,逐步推进畜牧大县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引导种养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粪肥订单等方式,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土地,为粪肥就地就近利用提供保障。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2.规范农膜使用回收处置

科学使用农膜。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带头示范,科学推进强度高、耐候期长、易回收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在适宜作物上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地膜覆盖适宜性评价,推广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抗旱品种选育、种植结构调整等方式,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提高科学使用水平,强化地膜源头减量。

规范清理回收。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全回收利用试点,采用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回收机制,建立农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不断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农膜使用量较大的重点乡镇、村,因地制宜设立临时废旧农膜储存场所,方便农膜回收。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农用薄膜回收贮存网络,农膜回收率达到92%。

3.完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五化”利用,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鼓励使用秸秆收割粉碎一体化、旋耕埋茬等机械化还田农机,落实农机补贴政策。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组织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与当地秸秆资源量和需求量相匹配的主体队伍,引进龙头型、骨干型企业,进一步推动形成良性循环发展,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与产业发展的互利双赢。

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依托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加大对秸秆收储运环节的补助力度,按照秸秆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建立起农民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收储运体系。

推广高值化利用技术。优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秸秆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设计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路线,推广秸秆食用菌生产技术、秸秆新型燃料化技术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应用。

4.推进化肥农药双减增效

推进化肥农药双减增效。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体系。围绕减肥增效,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大力推广缓控释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围绕控药减害,全面实行“一物一码”全程可追溯,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基地建设,实现农药施用量负增长。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种肥同播等施肥技术。推广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施药机械。大力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下降10%,化学肥料施用总量下降6%。

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实施有机肥增施替代化肥工程。提升有机肥规模化生产能力,在用地、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有机肥企业。以平原县为试点,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

5.探索农药包装废物收处

明确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依法加强全市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农药经营门店配备设立农药包装物回收箱,不得拒收确属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设立相应工作台账。督导农药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和义务。健全完善回收处理激励引导机制,逐步建立“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采取适当补贴、物物置换等方式开展回收处理工作,合理布设县、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实行奖补结合,引导农民主动回收,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体系。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分类

1.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倡导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开展“无废细胞”建设,以政府机关、中心村、学校、饭店、宾馆、商场、医院、快递网点等为重点,大力倡导“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宣传教育,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在衣食住行方面践行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和生活方式。

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开展垃圾收运与处理模式现状调研,以及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物收集、有害垃圾处理相关企业的摸底调查,准确分析短板弱项,合理设定规划目标,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别推进分类收运制度,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比例。

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实施《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起“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推行收运智能监控,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到2025年,德城区、齐河县、宁津县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和1个乡镇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5个以上县(市、区)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

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统一实施,强化环卫公司日常监管,进一步巩固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投放设施,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

严格控制塑料污染。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探索制定《德州市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推行快递行业绿色包装。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推动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引导全市邮政、快递企业逐步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引导行业不断提高电子运单使用率,提升可循环使用包装和集装器具的应用比例。鼓励全市邮政、快递企业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带纸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到2025年,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90%。

2.提升餐厨垃圾处置能力

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对餐厨垃圾实行产生量登记制度,并采取定时、定点收集方式,实现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及“收、运、处”单位全过程监管,餐厨垃圾应单独存放、收集、运输,收运过程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推进禹城市、乐陵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其他县(市、区)稳步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3.规范市政污泥处置利用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同步配建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应同时满足污泥存量和增量处理需求。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

4.健全再生资源回用体系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回收体系,突破两网有效协同发展不配套的短板,基本形成再生资源随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综合利用及处置的两网融合模式。完善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形成生产性废旧金属“集中回收—加工—再生”循环链条。推行废旧家电等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在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合理布局建设全域覆盖的可回收物回收点位,各县(市、区)按照实际需求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到2025年,中心城区90%以上的居住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

5.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合理收集利用处置。落实《德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遵循“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最终消纳”的基本原则,打造“拆迁垃圾资源化、工程渣土市场化、装修垃圾属地化”等多方式并行的收运处理体系。采用排放核准、运输和消纳备案、电子联单等管理手段,实现全链条跟踪建筑废弃物处置信息,杜绝偷排乱倒、非法处置等现象。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科学合理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力度。深化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行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以国有投融资项目为重点,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

发展装配式建筑。新供应建设用地按比例建设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

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全市范围内城镇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的规划、设计、建设,均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五)强化危险废物管控,守牢环境污染风险底线

1.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加强废盐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励化工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园区等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自行处置。

2.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

依托德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完善危险废物全流程监管模块,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全程跟踪和信息追溯。

开展涉化工等重点行业、废盐及精(蒸)馏残渣等重点危废类型、化工园区和化工监控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统筹构建形成“种类齐全、能力相当、结构平衡”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3.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统筹城乡医疗废物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规范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依托全省医疗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加快推动德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和提标改造,保障稳定运行。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以及其他协同处置设施等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1+7+N”(1个“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7个工作专班,N个配合单位)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市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

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细化量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时间安排等,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建立考核机制,对“无废城市”建设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利、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确保按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三)提高技术支撑

结合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为抓手,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建立研发导向的项目扶持机制,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局面。加快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突破技术瓶颈制约。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实施清洁生产、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积极利用京津地区一流院校科研优势,大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农作物秸秆高值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切实提升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落实资金保障

市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农业固体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污泥资源利用等方向。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优先待遇,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对“无废城市”重点支撑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给予税收、土地等政策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大宣传引导

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针对四类重点对象开展精准宣传。向工业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绿色化技术改造等相关宣传和培训;向农业种养殖户、农村人口开展农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农药化肥减量等相关宣传和培训;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学校、餐饮门店、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等相关宣传和培训;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设“无废城市”宣传专栏,开展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及时公布“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情况,宣传报道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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