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7日,福建南平市光泽县城乡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本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969.9100万元,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采用现代化新型的垃圾焚烧热处理技术,处理线的配置为2条100t/d的垃圾焚烧热处理线,同时配套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公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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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光泽县城乡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2022-12-08 10:19 来源: 光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7日,福建南平市光泽县城乡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本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969.9100万元,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采用现代化新型的垃圾焚烧热处理技术,处理线的配置为2条100t/d的垃圾焚烧热处理线,同时配套烟气净化处理系统。

公告如下:

光泽县城乡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城乡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0]H0800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两江智慧(福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两江智慧(福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杉航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研和用地审批,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969.91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光泽县鸾凤乡君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采用现代化新型的垃圾焚烧热处理技术,处理线的配置为2条100t/d的垃圾焚烧热处理线,同时配套烟气净化处理系统;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光泽县城乡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光泽县城乡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总图(竖向,平面布局、内部道路,管网,绿化布置、边坡挡墙)工程、管网工程、道路、建筑、结构、工艺、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动力、智能化、景观绿化、办公及生活公用辅助设施、装饰、设备基础等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⑤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65396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8680000元,设备设施购置费为35100000元,设计费暂按128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暂按336000元。设计费计费基数,根据国家发改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计 取,设计费浮动幅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1.0,无其他设计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设计 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 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 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 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④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承担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可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 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 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注:投标人符合省住建厅《 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 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法人单位组成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7日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2月12日 23:59: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7:00:00 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29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 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 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 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 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 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 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 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 ,建筑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 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所 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 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 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 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 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 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 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 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易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光泽县(http://gzggz y.enjoy5191.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两江智慧(福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13号荣兴花园B区7栋二层,邮编:354100

电子邮箱:247453926@qq.com

电话:13996268758,传真:/

联系人:张耀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杉航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武林东路1号2层,邮编:354100

电子邮箱:168659116@qq.com

电话:0599-7923968;18650639099,传真:0599-7923968

联系人: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99-79216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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