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宜都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宜都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2]277号文批准建设,宜都市乡村振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为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包括清江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宜都段)、幸福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红高片区水系连通及水生态工程、湖北省长江干流堤防(宜都段)提档升级工程、宜都市裴饶冲山洪沟治理项目、宜都市枝城镇三利垸农田水利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宜都市渔洋河防洪治理工程七个子项工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域内。
(5)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和招标人确认。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强制性标准,达到设计效果及发包人的要求。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双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拟派本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1)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4)拟派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检)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须上传2022年6月-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的诚信等级为准)的施工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专项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施工类 “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为 A 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 100 分。(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复核并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2 月1 日至2022年 12 月1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2 日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195号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0717-48420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北路天玺御墅6-101
电话:13487294402
联系人: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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