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光大环境招标采购平台发布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2-02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已由山东省莱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核准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石门村西,莱芜市环保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内,二期预留位置
2.2 建设规模:【本期规模为【400】t/d按【1】×【400】t/d垃圾焚烧线设计,垃圾设计热值6700kJ/kg,锅炉参数、汽轮发电机组规模由设计单位根据垃圾设计热值及项目一期情况,进行技术比选后确定。本项目为二期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渗滤液处理站的扩建
2.3 设计服务期限:以总布置方案和主厂房方案确认后或焚烧炉、余热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第一批设备资料提资后的最后一个时间节点为设计周期的起点,具体的设计周期由投标人自己确定并论证完善,这将作为技术打分的依据。
2.4 招标范围:【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红线内的全部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设计(含网架结构设计,但项目详勘、长边坡设计除外)、竣工图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1)中国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以下任一资质要求即可: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2级设计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类别甲级资质;④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具备工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3.4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至少1项同类项目设计经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9时30分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账户,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客服电话400-0809-508、400-0666-060)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售后不退,具体金额以扫码处提示为准,发票获取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0.1项。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使用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9时30分,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递交标书前,投标人需自行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递交。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评标3
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2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以下平台发布,经其他平台转载无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监督邮箱及电话
监督邮箱:cgts@cebenvironment.com.cn
监督电话:0755-8398981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石门村西
联系人:王占坤
电话:13104401818
招标代理: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刘琦
电话:0755-83203680
电子邮件:liuqi@cebenvironment.com.cn
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11月2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