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现予发布《盐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2021年度)》。
一、综述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以危险废物安全规范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量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803.89万吨,处置利用量为806.92(含处置利用往年贮存量4.27万吨)万吨,贮存量1.24万吨。
(二)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类别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前5位的类别见表1。此5类危险废物合计产生量为775.73万吨,占全市产生量的96.5%。
表1 2021年全市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前5位)
三、工业危险废物
(一)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量
2021年,全市1361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申报了当年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产生危险废物39.13万吨。企业自行处置6.5万吨,贮存1万吨,委外处置28.94万吨,生活垃圾飞灰豁免处置量3.78万吨。
(二)危险废物转移
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要求,全面实施网上报告。全年共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94万份,转移危险废物40.08万吨(含2021年库存危废和危废经营单位次生危废)。
(三)产生危险废物的主要企业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1。5家企业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合计占全市产生总量的31.5%。
表2 2021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企业(前5位)
(四)产生危险废物的主要类别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前5位的类别见表2。此5类危险废物合计产生量为26.12万吨,占全市产生量的66.8%。
表3 2021年全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类别(前5位)
(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设施
2021年度,全市共有24家企业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年处置利用经营能力为57万吨及清洗桶106.9万只。其中危险废物焚烧企业7家,焚烧处置能力18.95万吨/年(包含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填埋企业2家,填埋能力6万吨/年,物化处置企业1家,处置能力2.2万吨/年。具体见表3。
表4 2021年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及物化处置情况
四、医疗废物
(一)许可证发放
全市有2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分别为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许可证颁布情况见表4。
表5 2021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
(二)产生及处置
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5800.62吨,处置5800.62吨,集中处置率100%。
五、城市生活垃圾
(一)生活垃圾
2021年,盐城市共产生生活垃圾177.93万吨,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量为0,焚烧处理量为177.93万吨,实现全量焚烧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餐厨垃圾
2021年,盐城市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中心)4座,日处理能力490吨,处理量约为8.71万吨,毛油回收量约为0.23万吨。
六、农业废弃物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生态发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99%。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现代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32%。
七、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
2021年,我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86家,产生生活污泥9.34万吨,利用处置9.32万吨,贮存0.02万吨。
八、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盐城市
2、信息发布机构: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周期:一年
3、数据来源: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申报数据;市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住房和建设部门数据;环境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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