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封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汉中市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区发改投资【2022】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财政配套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台区徐望镇五郞村;
2.2 工程规模:对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建设面积为116072平方米。实施垃圾堆体整治、建设封场覆盖与防渗系统、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渗透液浓液回灌系统,对填埋场进行绿化与植被恢复。
2.3 项目投资总额:39000800.00元,本次招标金额:348562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封场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7023541he6i5rn35001;标段类型: EPC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封场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cn/)”可查询。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7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11月12日 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7日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2年11月12日 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8日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一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9.2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8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335442160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630207151
邮编: 723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西安银行小寨东路支行
账号:
账号: 81601158000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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