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恩施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F+EPC工程总承包(ESSJ-202211QT-002001001)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恩施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F+EPC工程总承包(ESSJ-202211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211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F+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恩施发改审批函(202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城区
建设规模:拟新建三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分别为5万吨/日、5万吨/日、3万吨/日,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提标改造规模为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在方家坝、七里坪、五峰山、带水河和火车站等片区新建污水管网278公里,同步整治生态环境部反馈的生活污水排污口111个,计划新建污水支管网约50公里,接户管网约70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投资合作方: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作为投资合作方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2)勘察和设计:①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相关试验检测、材料收集整理等;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勘察工作及后期服务;勘察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②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3)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4)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具体范围根据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及业主需求而定 。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12
合同估算价:1962020800.00元
2.3其他:本次招标估算总投资:196202.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至少包含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公用设备专业注册工程师(至少包含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3)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4)项目管理机构专业配备齐全,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 1 亿元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融资+工程总承包(F+EPC)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实力。(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低于5亿元的存款证明,或提供不低于5亿元的银行授信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投融资任务的成员提供)。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1~4、7条自行承诺;5~6条附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阳
异议联系方式:027-88166758
备注:
招标人: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人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小龙潭村闸口组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41164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4-7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刘阳
代理联系电话:027-8816675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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