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拟建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地点位于东方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工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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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选聘公告

2022-10-28 16:11 来源: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拟建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地点位于东方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二、工程概况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120亩,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吨/天,其中一期800吨/天、二期400吨/天。一期已建成投入运营,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3400万元。

服务期限:工程投产后3年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四、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且诚信档案手册内无造价咨询方面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7天内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所包含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4.6有与提供咨询服务相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工作团

队人员不少于四名(附件《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项目团队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工程咨询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一人兼两个及以上岗位。

4.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截止之日前7天内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报名要求

1、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30日(正常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东海路37号(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三楼304室)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六、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各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信等级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报名单位须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以上证件报名预留加盖公章复印件。(5)密封报价函(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

七、选聘招标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1、本次选聘控制价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暂定服务费为:32.11万元。最终费用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报价下浮率)为准,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下浮后大于报价金额,则按报价金额计取。

2、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3名以上具备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20%(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咨询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由评审小组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咨询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咨询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报名单位少于3家的,按报价下浮率最大的选取服务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选聘人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联系人:郑丽萍,联系电话:1397635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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