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022年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8869.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运输及处置单位,对清远市区现有清新与旧城、横荷、东城、龙塘、源潭、石角、乐排河、洲心、飞来 峡等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城[2019]127号)以及相关规定,污泥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从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至处 置单位进行有效的、及时的处置,使之符合环保要求。对生产中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清运和处理,确保不因污泥的堆积而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 生产运行。
采购人预计服务期内市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产生量为≥180吨/日历天。
处置单价限价:处置单价限价为350元/吨。
运输单价限价1元/吨•公里,运输价格限价为100元/吨(根据污水处理厂项目BOT合同约定,污泥运输距离≤20公里的运输费用由污水 处理厂承担;污泥运输距离>20公里的转运、装车和过磅费用由污水处理厂承担,超出20公里以外的运输费用由财政资金承担)。
最高单价限价(综合单价)=处置单价+运输价格,综合单价上限为450元/吨;
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022年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022年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GDQY22ZC-007
项目名称: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022年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6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8,69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包投标的,须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含)以上(其中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比例为不少于上述采购比例的70%),且接受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及②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内容需包括污泥处置工艺设备及生产工艺)和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9日至 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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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水利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8号鹿鸣路8号之9号
联系方式:0763-3362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振兴路晟禾·汇江花园南门09号
联系方式:15807647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5807647252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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