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日前,《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全文发布,本次规划环卫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粪便、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所涉及的环卫设施。不包括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医疗废物所涉及的处置设施。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环境卫生设施分为环境卫生收集设施、环境卫生转运设施、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四类。
根据区域各类垃圾处理需求变化,本着区域协调、城乡统筹、资源共享、适度超前的原则,定期开展年度建设评估,依据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规划分期实施。
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至2025年末,预留北辰综合处理厂、宝坻综合处理厂扩建焚烧处理能力。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至2025年末,预留北辰综合处理厂、津南厨余垃圾处理厂扩建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扩建静海综合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滨海新区厨余及有机废弃物处理厂、宝坻综合处理厂、宁河综合处理厂、蓟州第一综合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粪便处理设施:规划至2025年末,预留西青综合处理厂扩建粪便处理能力:新建东丽综合处理厂、滨海新区厨余及有机废弃物处理厂、武清综合处理厂、宝坻综合处理一、宁河综合处理厂、静海综合处理厂和蓟州第二综合处理厂粪便处理设施。
延伸阅读: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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