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围绕长江高水平保护,湖北已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到2023年年底前,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2025年年底前,省级工业园区实现上述目标。
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0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湖北省自身实际情况,省生态环境、发改、住建等部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全省“十四五”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介绍,整治专项行动的范围涵盖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省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共计107家,除6家综合保税区外,其他101家园区均纳入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其中19家为国家级园区,82家为省级园区。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湖北省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完成所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基础信息更新,开展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视频培训,组织完成各园区问题自查、地市排查和省级核查等工作,完成生态环境部网络调度系统的整治工作进展信息调度,现正在针对排查核查发现的问题研究编制整改方案。
下半年,湖北将继续全力推动整治专项行动,巩固工业园区前期整治成果,根据调度的园区污水处理问题清单,逐一核实,对重点问题一一通报,督促制定方案、明确时限,按期整改落实销号;持续强化指导帮扶,重点推进涉及化工园区的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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