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有关要求,现将陇南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一、综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

首页> 固废处理> 危险废物> 评论> 正文

陇南市202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

2022-08-10 09:19 来源: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有关要求,现将陇南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综述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建立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档案;处理危险废物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制定处理全市危险废物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2021年,陇南市加强了固体废物的日常监管力度,着重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加强了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监管。

目前我市在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还不足;二是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三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部分环节还存在短板;四是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的管理使用还不规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完善:一是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固废危废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力度,加大涉医疗废物处置资金投入;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普法宣传。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陇南市2021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25.19万吨,综合利用量145.79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1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23.32%,处置量为101.57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10万吨),贮存量379.06万吨,倾倒丢弃量为0万吨。

陇南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1.png

(二)工业危险废物

1.陇南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

2021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2.77万吨,其中利用处置量23.44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7.30万吨),本年末贮存量59.43万吨,内部年利用处置能力41.76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2.png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

2021年,我市共计4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分别为甘肃鑫宸众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W31废旧铅酸电池 收集、贮存单位),以及陇南兴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收集、贮存单位),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康盛医疗垃圾处理(HW01医疗废物 收集、贮存、处置单位),成县白露医疗废物环保处理有限公司(W01医疗废物 收集、贮存、处置单位)。

(三)医疗废物

2021年,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量为909.77吨,我市2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共处置医疗废物909.77吨(仅为感染性和损伤性)。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3.png

(四)城市生活垃圾

2021年,我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场)数11个,主要采取卫生填埋,均由各县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实际填埋量为49.39万吨。

(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2021年,我市共计2家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单位,均为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即陇南市武都区康盛医疗垃圾处理厂和成县白露医疗废物垃圾处理公司,经营范围覆盖全市9县区,经营种类为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经营方式为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经营能力为8吨/日。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4.png

(六)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有关信息

目前,我市8县1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投运。2021年,共计产生污泥0.71万吨,处置量为0.71万吨。处理方式均为填埋处置与土地利用,其中填埋处置量为0.65万吨,土地利用量为0.06万吨。

三、附属其他内容

(一)信息发布城市:甘肃省陇南市

(二)信息发布机构:陇南市生态环境局

(三)信息发布日期:2022年8月9日

(四)信息发布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信息来源:《陇南市环境统计综合年报(2021年度)》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