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日前,辽宁省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预算26149.78万元,详情如下: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30日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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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2.6亿!辽宁省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2022-08-07 08:23 来源: 辽宁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日前,辽宁省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预算26149.78万元,详情如下:

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2022068

项目名称: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26149.78万元

最高限价:26149.78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O&M(委托运营)方式操作,由海城市人民政府授权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全流程统筹协调工作和监督工作;

实施机构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特许经营协议》(或框架协议);

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经营实体。项目公司设立地须为海城市,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项目主体变更至项目公司,政府方配合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工作;并拥有向政府收取相关补贴的权利;

政府方负责对项目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所确定的付费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工作;并拥有向政府收取相关补贴的权利;在项目合作期满前12个月,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与项目公司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开展移交工作。

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无偿移交至项目实施机构或海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

项目公司需将资产维护至《特许经营协议》中所约定的交付状态,如果项目性能测试符合交割要求,则进行资产交割。至此项目特许经营全部结束。

特许经营内容为:拟对海城市铁西环卫一体化提供运营服务,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公厕的维护管理、无物业小区下水井的清掏、冬季除运雪和智能环卫系统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保洁面积3240000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973107平方米。

同时,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本项目投融资的能力: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资质许可。若企业所在地经建设部及以上部门批复停止了该审批事项的行证许可,则需提供:①停止该审批事项行证许可的相关文件,②相关行业协会等颁发的其它有效资质证明文件,③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主体信息注册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

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因疫情特殊期间,经招标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3518889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1593406604@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4、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递交方式:邮寄

(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邮寄文件需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送达指定地址,并向项目联系人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张婉妮

收件电话:0412-3518889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B14-2门市

六、开启

时间:2022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投标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投标人邮寄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1.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加盖公章)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资格证明等);

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入库证明打印页,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信用中国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等)。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城市

联系方式:15842203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电话:0412-351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婉妮

电 话:0412-351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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