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8月3日,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投资额87042.5万元,招标范围要求完成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现行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工程项目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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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8.7亿!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2022-08-03 14:23 来源: 长春市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8月3日,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投资额87042.5万元,招标范围要求完成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现行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工程项目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640-2240CCZSC0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1]44号、吉发改审批[2021]275号和吉发改审批[202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1-220000-04-05-567132,招标人为长春市恒建科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融资资金,出资比例为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计划投资额:87042.5万元人民币。

2.4工程概况:新建2台750吨/日机械炉排炉,1台(套)40兆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工艺系统。

2.5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扩建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现行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工程项目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2.6建设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南王家村西侧。

2.7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10月7日。

2.8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单位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2个);(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方要求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中报名。

3.4诚信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4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上述步骤。)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4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长公管委办[2021]19号等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恒建科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政府后楼305室

联系人:冯秋生

联系电话:1384305354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3室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0431-81868016

监督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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