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鹿邑县发改委主持召开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竣工综合验收会议。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代表和专家在对工程现场及有关资料的检查、审议后认为: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整个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工程设计和布局合理;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良好;工程消防、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安全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均已通过专项验收,同意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设施。会议要求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各专项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生产中认真接受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按国家最新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采取更有效的节能措施,保证机组长期安全可靠运行,为鹿邑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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