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举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举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为提高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开性,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市场监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硝> 政策> 正文

浙江:关于举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2022-07-19 08:57 来源: 北极星大气网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举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举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为提高强制性地方标准制 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开性,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听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于2022年8月26日举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送审文本)主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听证。

二、听证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拟确定听证代表人数13人。其中,相关企业代表5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社会普通公民1人,有关行政机关代表1人,有关行业协会代表1人,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法律工作者1人。

(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由自愿报名和推荐方式产生。其中,相关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社会普通公民采用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代表、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由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相关省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等推荐产生。自愿报名人员可从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和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thjt.zj.gov.cn/)下载并填写《〈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代表及旁听人报名表》,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于2022年8月1日前传真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传真号:0571-89761340;联系人:周坚锋;联系电话:0571-89761424)。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名额为3人。旁听人可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并愿意作为旁听人的人员中产生。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发表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省市场监管局。

特此公告。

附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代表及旁听人报名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