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2030mm冷轧工程退火炉脱硫脱硝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计划为连退机组(CAL)退火炉、热基镀锌机组(HCGL)退火炉、2#热镀锌机组(2#CGL)退火炉各采购脱硫脱硝设备1套。详情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30mm冷轧工程退火炉脱硫脱硝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2030mm冷轧工程退火炉脱硫脱硝设备采购;采购设备的名称:2030mm冷轧工程退火炉脱硫脱硝设备;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交货期:连退机组脱硫脱硝设备在2023年6月15日前到货,热基镀锌机组脱硫脱硝设备在2023年2月28日前到货,2#镀锌机组脱硫脱硝设备在2023年6月15日前到货;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资金来源:自筹
2.2招标范围:采购连退机组(CAL)退火炉脱硫脱硝设备、热基镀锌机组(HCGL)退火炉脱硫脱硝设备、2#热镀锌机组(2#CGL)退火炉脱硫脱硝设备各1套,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脱硫脱硝设备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投标人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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