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022年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苏建城管〔2021〕15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21〕48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积极推动美丽常州建设,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为形成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强大胜势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2年,聚焦成效提升,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城区建成区新增垃圾分类达标小区29个(湖塘21个、北区7个、南夏墅1个),达标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参与率≥80%、准确率≥80%;聚焦典型示范,建成区完成2个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创建(湖塘1个、北区1个),农村完成9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完成1个省级垃圾分类全域试点镇创建(雪堰镇),全区完成6个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完成11个“四分类清洁屋(两定一撤集中收集点)”建设。“大分流、细分类”体系更加完善,继续加强垃圾分类执法和常态化考评,促进垃圾分类各链条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力争我区垃圾分类成效实现质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
1. 高位协调,落实主体责任。依托武进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建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包括城管、发改、教育、生态环境、商务等主管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设置专职工作人员,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与各环节主体的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参照区级做法同步落实。(区城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层层传导,健全党建引领。建立党建引领机制,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层层知悉,层层深入,层层落实。各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垃圾分类联动会议、活动等。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以此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区委组织部、政法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源头减量
制定有效措施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鼓励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制定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公共机构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制定有效措施在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行业推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疫情防控用品除外)。制定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绿色办公相关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无纸化、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相应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相关制度措施,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查处,并定期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检查通报。(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民政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邮政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分类体系
1. 优化提升居民端分类投放设施。以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为宗旨,以“四分类+两定一撤”为基本要求,按照《常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垃圾分类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对标实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改造,湖塘镇2022年完成4个老旧小区的“四分类”改造提升。(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严格管理规范垃圾分类收运。一是严格落实分类收运车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运输车辆分类标识,分类运输能力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相匹配;二是合理制定收运方案。按照四分类收运标准,各乡镇(街道)制定相应收运方案,合理确定各分类运输(暂存)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有序运行分类收运体系,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分类垃圾及时收运;三是加强运输车辆运营监管。所有运营的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设有统一标识。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分类运输车辆的过程监管,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严禁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定期开展车容、车况检查,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先行集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推进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完成马杭转运站新建项目、雪堰镇垃圾分类转运站新建项目,启动武进区东升环卫综合处理项目;启动武进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异地新建工作;推动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项目建设;推进常州市夹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在实现全区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优化提升装修垃圾处理能力;在实现每个涉农镇(街道)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农村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能力,规范运营,满足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处理需求;探索建立公共机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专项收运模式,打造全区公共机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先行集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鼓励各镇(街道、开发区)走市场化、大融合的道路,分类设施采取以区或市为单位的统一采购方式。一是探索市场化企业运维,减少市场化企业数量,提倡一区一企业模式,鼓励市场化企业负责全类垃圾处置,采取政府托底设施建设,城管部门统筹分类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督导分类考核,市场化企业提供运行服务,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二是鼓励融合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预约、上门回收、线上支付、线下交易”收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配备错时投放点位的模式,方便群众、降低成本、提升效能、全员参与;三是鼓励融合物业企业,政府提供首次分类投放设施和进行奖补,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的基础上,深入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分拣场所,派出分类兼职人员参与、指导、监督、管理、服务小区垃圾分类,实现一支队伍统管垃圾处置工作,降低成本,提升效能。(区城管局、商务局、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养分类习惯
1. 营造全民垃圾分类氛围。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制定年度垃圾分类宣传计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广泛动员居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宣传覆盖范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主流媒体报道频次;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公益广告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提升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全域范围内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10%;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的宣传阵地作用,依托科普基地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区委宣传部、城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主流阵地宣教实效。一是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民教育体系,鼓励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校本教材或知识读本,将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建立小学生垃圾分类强制学习制度,组织小学生在校期间参观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将垃圾分类纳入“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二是有效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将垃圾分类与基层网格治理相融合,广泛开展入户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居民入户宣传,推动居民将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三是有效发挥公共机构引领作用。制定并落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提升分类成效。(区教育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培训、监督等活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定期开展志愿活动和公益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乡镇(街道、开发区)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会研究垃圾分类,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区文明办、政法委、民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分类成效
1. 示范试点建设。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完成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示范村、全域试点镇、教育示范学校、清洁屋的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单位实施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创新性。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高新北区十里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探索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区城管局、教育局、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两网融合。全面梳理全区可回收物回收点、转运站、分拣中心等全链条体系建设与运行现状,制定并落实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规划或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实现相关设施布局合理、回收利用渠道畅通。探索制定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制度文件,打通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通道。(区发改局、城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信息监管。依托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子系统项目,逐步将全区垃圾分类体系的基础信息、运行数据等接入系统;规范信息数据采集标准,打造“全链化管理、逐级化监管、数据化考核、科学化决策”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实现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的目标。(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督查考核
1. 坚持常态执法。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严格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开展执法工作,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上报执法案件清单(原则上每季度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案件不低于2件,全年执法立案数量不少于8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发文通报全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情况,以此督促引导垃圾分类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坚持长效考评。根据垃圾分类工作重心的变化及时调整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垃圾分类的考核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设置与管理、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垃圾分类成效等的考核,敦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理。加强考评力度,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持续开展长效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印发考评通报,考评结果作为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点评会的素材。(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落实综合考核。根据市领导小组制定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制度,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运行情况等。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考核1次,并印发考核通报。(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区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沟通交流。建立月度报表制度,相关单位、部门对照附件1、2的目标任务要求每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建立月度台账报送制度,相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及《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苏建村〔2022〕64号)要求,每月报送相关工作电子台账,及时汇总上传至住建部评估系统。建立季度、半年度、年度总结报送制度,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期限逐条逐项总结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总结。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镇两级按照政府事权划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垃圾分类经费要侧重支持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分类宣传督导等方面。各级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各级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同时,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
附件:1.2022年武进区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重点工程表.doc
2.2022年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任务清单.doc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