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5日,宁夏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旨在结合实际,细化“两高”行业范围,科学精准管理两高项目,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先行区建设。
《目录》根据自治区产业特点和实际,将国家明确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非金属、煤化工、焦化等八大行业中,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禁止类、限制类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明确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的产品和工序作为“两高”项目管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应急管理厅 统计局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宁东管委会: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区实际,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动态调整。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统计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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