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共6项工程,招标估算金额18396.27万元。
计划工期: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共6项工程;
1.北郊污水处理系统2项(市政管线雨污分流改造、地表雨水倒排系统工程)市政管线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线d300-d1000mm,总长度1765.32米;新建雨水管线d300-d1000mm,总长度1477.34米。
地表雨水倒排系统工程:新建线性排水沟总长度2171.59米。
2.西部污水处理系统1项(绿园区警备路市政管线新建工程)本工程位于绿园区警备路,新建污水主线管径DN600-DN800mm,总长度 1520.16米,其中DN800管长度665.39米,DN600管长度 854.77米.支线管径DN500mm,长度198.4米.新建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40座,全线采用基坑支护。
3.串湖污水处理系统2项(长春公园汇水区部分市政排水管线二期工程 、宋家汇水区部分市政排水管线一期工程)长春公园汇水区部分市政排水管线二期工程 新建污水管线:d500mm,22米。
宋家汇水区部分市政排水管线一期工程:市政管线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线d500-d800mm,总长度3204.02米;新建雨水管线d800-d1200mm,总长度156米。三个涵洞一个桥。
4.东南污水处理系统1项(后三家沟(绕城高速至南溪湿地段)水系修复工程)工程位于位于南关区,建设内容包括治理主河道长度395米,河岸护砌工程792米,高速涵下降工程1项。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内。
2.5计划工期: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5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3)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勘察人员2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6)其他人员:施工员6人,测量员6人,质量员3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3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计划员3人,资料员3人。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8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1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27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5.2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中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且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同时将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全称(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所有单位)发至腾讯会议。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 系 人:赵佳
电 话:0431-860009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1858439567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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