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如下:
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序 言
“十四五”是百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美丽百色”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百色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系统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成效,综合研判“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大工程,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开启百色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出成就
“十三五”期间,百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的方针,以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目标,全面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修复,逐步优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位居全区前列,空气优良率达98.6%。PM10、SO2、NO2、CO平均浓度比2015年分别下降26.9%、21.2%、5.8%、20%。6个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为0 ,2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效果显著。实施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开展芦仙湖、龙潭、福禄河、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工程。完成治理岩溶面积2540.28平方千米,治理石漠化面积1162.92平方千米,完成植树造林280.28平方千米。系统开展重要保护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调查区域涵盖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凌云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西林县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称号,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335个、市级生态村267个。
减污降碳工作稳步推进。淘汰落后铁合金产能9.35万吨、工业硅产能1万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18万吨。稳步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全面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积极推进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气化工程”。深化火电、水泥、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以及20蒸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烟气污染治理。111家涉气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27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完成。建成县级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12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64座,改造和新建污水管网35千米以上,完成6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016套,建设乡镇级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村级垃圾中转处理站252座。
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构建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建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3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63个(3个国控空气站,60个网格化空气微站),建成县级以上环境监控中心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点283个(废水89个,废气194个)。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查处各类环境案件847件。全面排查辖区内51座尾矿库,完成15座尾矿库及44家涉固企业的固体废物堆场环境整治。
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文件,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链条,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落实深化机构改革、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颁布《百色市澄碧河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百色市右江河水质保护条例》等条例。探索推行环评审批承诺制等措施,开辟绿色通道,有效促进重大项目、民营企业、民生工程的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营。开展简政放权,推行清单管理,150家企业纳入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帮企减污”“环保管家”等系列活动,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依然面临一些问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任重道远。
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百色市产业结构过于倚重工业发展,产业结构单一。长期以铝制造业为核心支柱,其他产业主要以化工、锰、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排放“两高”行业为主,经济绿色转型面临很大压力。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耗中占比高达60%以上,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依然偏低。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较大。百色跨界、跨境水体较多,水环境污染问题成因复杂,部分考核断面水质存在月均值不稳定达标现象。“十四五”地表水国考断面由6个增加至14个,考核断面数量大幅增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风险较高,臭氧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畜禽养殖方式呈现多、散、杂的特点,畜禽养殖污水及粪便无序排放情况仍然严重。特色种植业的农药、化肥施用量仍然处于较高水平。
生态环境基础建设仍然薄弱。城镇部分区域配套污水主管网、支流污水管网覆盖率不高,存在雨污合流、雨污散排等现象。村屯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运行管理有待加强,部分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右江及其支流。现有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和处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有色冶炼、钛白粉等产业产生的固废与危险废物总量较大,当地目前尚无成熟的处理处置技术,运输、储存等环节对生态环境具有一定风险。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仍需进一步完善,环境大数据需进一步实现共建共享。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应用仍有不足,无法进一步满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第三节“十四五”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百色将迈入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百色的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
从国内看,生态环境保护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根本遵循,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同时,“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中央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为高质量绿色发展和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保障。
从区内看,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自治区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持全国一流。
从市内看,百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治理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深入实施以及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不断完善,产业结构将加速转型升级,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利条件和重要支撑。
“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今后的工作中,必须锚定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充分把握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为高水平推进美丽百色建设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扬百折不挠、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团结奋斗的百色起义精神,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出发点,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营造“绿水青山常在、蓝天白云常见、鸟语花香常伴”的美丽百色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先导
牢固树立“生态兴则文明兴”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能力,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核心目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增强“绿”的成色,将“绿”色调贯穿在生产、生活全过程,推动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向转化质量和效率,推进实施绿色产业转型,积极倡导和培育“绿色低碳、勤俭节约”的绿色生活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综合整治,系统推进
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污染等开展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全面强化风险防范、监管执法。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逐步强化部门间、区域间、领域间、城乡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森林、湿地、农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整体质量和生态功能。
三、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针对亟需破解的“减污”“降碳”等难题,以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形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不同区域和行业差别化管理,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分级分项施策,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靶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和措施“五个精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高质量发展清除阻力、增添动力。
四、改革创新,法治保障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积极探索环境准入、污染防治、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领域的新机制、新模式。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作用,将法治贯彻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全方位、各环节、多层次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水平,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法治观念。
五、政府统筹,全民参与
以新发展观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健全“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直接责任、党政主体责任、部门管理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局面,倡导民众爱护环境、呵护生态,推动形成“绿色生态”生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共管”“共治”“共享”,让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更多获得感。
第三节主要目标
一、规划目标
远景目标:2035年,以资源节约集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特征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总体目标:202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进一步升级优化,民族事业、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协调发展,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国考断面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不降低,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3%,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土壤环境污染和分布状况基本摸清,“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
(五)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减污”“降碳”难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基本指标20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8项,涵盖环境治理、绿色低碳、风险防控、生态系统和满意度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见下表。
第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效循环利用能源资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
第一节推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建立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严格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结果进行产业布局。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探索碳评制度,确保新(改、扩)建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着力构建“一轴三区”产业空间布局,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系统推进有色金属、冶金、化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
二、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布局和改造,重点推进田东石化工业园区、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等园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百色“无废城市”创建,建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开展赤泥、锰渣、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垃圾分类回收试点,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6%以上。
三、支持绿色技术创新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以及本地高校资源,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育,支持绿色技术领域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与上海、深圳等地区开展科研合作,共同建设“科创飞地”,形成“外地研发+百色制造”模式。强化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农业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形成一批成果转化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
第二节推进降碳减排行动
一、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搬迁改造
全面排查高耗能项目,建立项目清单,推进高耗能行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继续化解过剩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对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重点流域、城市建成区、城镇人口密集区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改造,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时限要求推进阶段性工作。
二、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消费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升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争取到2025年,全市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耗中占比低于50%。推进天然气供销体系建设,加快天然气新建项目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推进“气化百色”项目建设。优先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水能、生物质能及地热能发电,鼓励农村使用沼气清洁能源。
三、持续强化节能改造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自治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强高耗能项目节能监察和诊断,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广使用绿色低碳技术和工艺装备。重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行业节能,突出抓好铝、锰、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监管,抑制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增长。
四、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强制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加大力度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对有色冶炼、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五、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积极推行低碳产品认证,打造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赤泥、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深化低碳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逐步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提升建筑低碳节能水平。推进低碳型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建设,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
六、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加强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平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等创建行动,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产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放宽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推广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增加衣、食、住、行、用、游等重点领域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
第三节开展碳达峰行动
一、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
逐步建立温室气体基础统计和核算体系,将温室气体排放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制定百色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规范清单编制方法和数据来源,建立百色市及各县(市、区)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加快研究碳排放达峰时间,组织制定和实施达峰方案。到2022年,完成百色市2017—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选择2—3个增汇与减排潜力较大的各县(市、区),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碳达峰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建立各县(市、区)碳排放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
根据各县(市、区)产业机构、能源结构和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建设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碳强度下降指标,逐步建立各县(市、区)碳排放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将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对促进温室气体排放达峰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鼓励生态文明示范区率先开展碳中和示范创建工作。
三、鼓励重点行业企业碳达峰减排
制订百色市生态铝产业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开展百色市重点行业(有色、建材、化工)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实行重点行业企业直接报送碳排放数据制度,建立碳排放数据信息系统。
四、推动碳排放交易金融创新
提升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梳理重点领域降碳空间,探索碳金融、森林碳汇、碳普惠等具有百色特色的碳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积极引导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企业开发碳资产,推进基于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依托百色在“一带一路”与“南南合作”中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在百色19个自然保护区内选择2—3个典型的森林样地,探索开展碳交易试点。
专栏1 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1. 温室气体减排试点项目:选择一批电解铝、煤电等重点排放企业,以及排放源相对集中、排放检测基础较好的高能耗高排放园区开展节能监察摸底诊断,查找节能减排改造的关键环节,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广使用绿色低碳技术和工艺装备。
2. 百色市林业经营碳汇交易试点项目:在百色19个自然保护区内选择2—3个典型的森林样地,以实地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碳汇林的经济效益进行定量分析,核算项目林区生态服务价值与社会效益。建立与完善以生态精准扶贫为导向的森林生态效益经济补偿机制,推动百色市林业经营碳汇交易纳入中国碳汇交易市场。
3. 百色市碳达峰先行示范区创建项目:开展两类碳达峰先行示范区,一是选择乐业、凌云等增汇潜力较大的县(市、区),二是选择平果、田东、田阳等减排空间较大的县(市、区),编制试点创建方案,通过减排与增汇“两手抓”,为全市实现碳达峰提供动能。
第四章 持续改善大气质量,确保蓝天常在
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重点,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施氮氧化物(NOX)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巩固提升空气质量达标成果。
第一节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
一、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
制定和出台加强PM2.5和O3协同治理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开展O3形成机制、O3及前体物空间分布研究,实行精细化协同管控,开展秋冬季颗粒物污染防治攻坚、夏季O3污染防治攻坚,推动城市PM2.5保持稳定达标,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
二、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双减”
以石化、有色冶炼、水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为重点,深化VOCs和NOX排放重点行业治理。推动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地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烟气脱硫脱硝改造以及废气排放系统旁路综合整治。引导建筑、道路涂装作业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等重点时段实现错峰管理。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
第二节深入治理工业企业烟(粉)尘
全面开展有色冶炼、火电、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65蒸吨及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以及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非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强重点企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控制。
第三节加强治理移动源污染
一、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打造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城市客运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发展绿色货运,推动货运“公转铁”“公转水”方式发展,加快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衔接。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市政园林机械、内河船舶、港作船舶以及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的作业机械和车辆使用新能源,加快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
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健全机动车环保达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方案。推进主城区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重点物料企业和工业园区运输车辆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推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清理整顿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非标油生产企业。
三、控制移动源污染排放
加快老旧车辆深度治理和淘汰,推动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逐步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加快高排放的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航运船舶和渔船等非道路移动源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第四节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
一、加强扬尘和粉尘污染管控
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整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制度。建立完善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和信息化监管平台,严格扬尘防控施工监管。推动道路交通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保洁作业质量标准,推行低尘的机械化湿式清扫方式。推动城市裸露地面、粉体物料堆场、码头物料堆场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对矿山开采、破碎、转运等过程粉尘污染实行有效管控。
二、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
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加强秸秆禁烧的限烧区管控。完善市、县级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禁烧区域监控全覆盖。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屯四级秸秆禁烧监管责任体系,依法依规监管秸秆禁烧区露天焚烧行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持续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
三、加强城市餐饮油烟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鼓励城镇建成区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推动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建设,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以传统节日为重点时段、以禁燃限放区为重点区域,加大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力度,按规定处置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第五节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做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开展基于持续源的大气扩散模拟研究,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和趋势预判水平。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加强区域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及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六节着力营造清静的声环境
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装修、娱乐场所、工业企业等噪声污染源监管和治理为重点,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推进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严格落实夜间施工申报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噪声防治,完善城镇道路系统,在噪声敏感区的路段应采取建设声屏障、绿化防护带、隔声窗等降噪措施。严格执行城市建成区机动车禁鸣、限行等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噪声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打造宁静社区及办公、休闲场所。
专栏2 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在靖西、德保、隆林、右江、田阳、平果等县(市、区)开展电解铝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2. 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推进生态铝、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推进化工、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实施涉气“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涉VOCs企业提升改造等。
3. 大气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实施施工工地、道路、堆场及码头等扬尘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采矿粉尘治理及废弃矿山治理。
4. 车船结构升级改造工程:淘汰老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
5. 锅炉和炉窑整治工程:完成区域内65蒸吨及以上燃煤(生物质)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6.臭氧溯源解析:调查百色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的排放源头,制定臭氧污染源的精准防控计划,提升百色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五章 深化“三水”统筹,打造美丽右江
以“美丽右江”建设为切入点,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流域联防联治,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全方位保障饮用水安全,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
第一节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持续推进22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统筹分步开展9个乡镇及农村集中式“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逐步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桉树清退”工作,重点推进右江东笋、百色水利枢纽等应急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或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建立饮用水源环境档案,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风险源名录和应急预案,完成饮用水源水质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带、湿地、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先开展田林启文水库、乐业上岗水库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
第二节深化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一、深化工业废水治理
强化工业废水长效监管,建立并完善有色冶炼加工、农副食品加工、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工业园区/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开展工业废水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工业企业。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强化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中水回用和园区串联用水。
二、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和运维。开展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排查,对于管网破损、混接、雨污合流、雨污混流等情况进行整改,加大支管网建设。推进全市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以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
三、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重点开展右江干流、一级支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化百色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台账,实行“身份证”管理。统筹分步对汇水范围内排查有问题的市政生活直排口进行整改,加强对已登记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监督管理。开展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港口岸上接收设施建设,对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第三节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持续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全面排查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分布情况,建立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县级黑臭水体的水质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状况,到2025年,市县两级城市建成区全域消除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且水质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二、持续推进下雷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全面巡查锰渣库,督促流域内锰企业自查尾渣库渗漏情况,开展渣库下游地下水、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实行企业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确保园区污水达标排放。规范电解锰企业排污管道系统,严格控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快推进涉锰企业生产区及渣库的整改,规范流域内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三、加强跨境、跨界水污染防治
统筹推进百南河、难滩河等中越跨境河流,以及万峰湖、下雷河等跨界水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跨境、跨界污染纠纷协调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深化“一河一策”,加强污染防控,积极组织开展跨境、跨界水体联合巡查,开展乱占滥用水域岸线、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探索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努力营造共同治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第四节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一、加强重点湖库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一湖一策”的保护策略,以万峰湖水库、澄碧河水库为重点推动生态扩容,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现状调查评估,持续清退破坏水生态的生产活动。实施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食源地建设,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建立百色市水生生物名录数据库。建立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二、优化水资源调度
采用“改、限、退”的办法分类实施,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装机1兆瓦以上水源保护区、享受过上级补助资金、中心城区上游等5类水电站的整改。开展水电站调度管理和监测评估,保证河流生态基流和生态需水量。对未按要求足额稳定泄放生态流量或未按时报送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数据的水电站,逾期不改正的报送河湖长,必要时建议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
专栏3 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田林启文水库、乐业上岗水库等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近自然浅滩湿地系统恢复与重建、控源减排等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乡镇及农村集中式“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2. 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工程:右江及重点支流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实施工业源、生活源、养殖污染、农业面源等污染源整治,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河道整治、城市内河整治、河流和湖库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项目。
3. 水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全市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以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继续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建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4. 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黑水河流域(靖西段)等重点小流域开展环境综合理,实施生活源、农业面源等污染源整治,水生态调查与保护修复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等项目。
5.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推进靖西市中心老粮食局—财富广场桥头河段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按国家要求实施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6.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重点开展右江干流、一级支流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溯源,提出整治方案,按计划进行整治。
7. 重点流域水生态安全调查评估项目:开展南盘江水生态监测调查;澄碧河水库等地的水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
第六章 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保障土壤与地下水安全
坚持源头防控、分类管理、严格准入、管控修复、协同治理,加快构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体系,切实解决突出污染风险隐患,有力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节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源监管
以永久基本农田区、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场地、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统筹实施农用地土壤、涉重工业园区及矿山开采区周边土壤/地下水以及“双源”区地下水的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污染物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等。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监督性监测,依法惩处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项目验收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节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与修复
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的衔接,合理确定新建涉重企业、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垃圾填埋场、冶炼废渣填埋场、选矿废渣填埋场等建设项目的准入、布局和规模。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现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管理。逐步建立名录污染地块的长期风险管理体系,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实施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第三节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
根据自治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分类落实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要求。优先开展高标准质量农田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区“两区”农用地土壤保护,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通过水肥调控、阻隔剂施用、低累积作物筛选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全面落实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等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农田土壤质量监测网,重点抓好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的风险管控,完成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布设,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第四节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
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为原则,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切实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围绕沿江沿河重点化工园区等高风险区,以田东石化工业园区为试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地下水环境风险状况,落实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的源头管控与治理措施。加强锰矿开采冶炼的锰渣堆放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处理,推进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的封井回填,对已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实施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
专栏4 土壤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工程
1. 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推进田东冶炼厂、凌云多金金属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兴隆锑冶炼厂地块与富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壤/地下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对超风险地块,有序推进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
2.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实施百色市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3. 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与修复工程:推进德保县内苗铅锌矿二期修复工程,在靖西、德保、平果等县(市)持续开展铝土矿复垦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形成一套百色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与安全利用技术规范。
4. 地下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以田东石化工业园区为试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地下水环境风险状况,落实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的源头管控与治理措施。
第七章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以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为基本原则,扎实稳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宜旅美丽百色乡村。
第一节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坚持生态为本,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力争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规划保留自然村覆盖率达19%以上。
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基础设施试点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一套具有百色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体系。建立村庄生态环境网格员制度和保洁制度,加强对河道、池塘、沟渠周边及水面垃圾的清除。优先在右江区、田阳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
第二节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建立名录清单,组织相关县(市、区)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协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任务,逐步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分阶段系统推进整治工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第三节加强种植面源污染治理
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持续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增效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以及有机肥/无机肥复配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回收利用试点乡镇建设,完善农膜、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制度,实现农膜、农药生产企业统一供应、统一回收。以乐业、凌云有机农业示范县为重点,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打造一批“环水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第四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推进养殖分区管控,推动畜禽渔养殖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广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牧业,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大力发展现代生态渔业,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在万峰湖流域开展大水面保水生态渔业试点。
专栏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 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根据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全市完成27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2-3个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
2.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通过截污、湿地修复、水利疏通等措施,对试点项目进行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开发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优先实施田阳区百育镇、田东县平马镇、平果市太平镇以及右江区大楞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示范。
3.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程、农田尾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
第八章 统筹生态保护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百色”画卷。
第一节加快生态文明百色系列创建
以绿色发展改革集成试点为基础,统筹推进乐业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稳步实施凌云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示范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创建。着力开发“生物多样性体验基地、碳中和体验基地、生态康养体验基地”三个体验地,打造系列生态文明名片。
第二节构筑桂西生态安全格局
加快构建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为基本骨架和重要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牢筑桂西生态安全屏障。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分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居民、耕地、矿权退出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关闭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破坏生态环境或具有潜在破坏性的企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第三节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要求完成考核指标。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将移民搬迁撂荒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等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深入推进万峰湖、澄碧湖等重点良好湖泊的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工作,强化休渔禁渔管理,进一步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至2025年,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达73%。
第四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
编制《百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构建以自然保护地为节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继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探索百色市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开展东黑冠长臂猿、黑颈长尾雉、兰科植物等野生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常态化观测、评价和预警。在岑王老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观测样区试点建设。以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以及各类保护地为重点,推进以县域为单位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评估,初步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
二、推进遗传资源保护管理
加强生物遗传资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保护与管理,建立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严控特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流失。编制《百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规划》,探索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模式,推动地方高质量绿色发展转型。加强国际合作,推进中国—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三、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控,持续开展外来物种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推动开展外来有害物种清除试点。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技术体系研究,推动防控技术示范与应用。
第五节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
一、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
结合百色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有关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的工作机制和规范性文件。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生态保护修复三个清单,强化监督执法。聚焦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焦点问题,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测监控,梳理健全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管理成效评价考核工作,及时发布评估报告。
二、强化生态监管执法督察
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为重点,依法依规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及时发现查处和跟踪督办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各类生态破坏问题。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实调研,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统筹推进互联网+生态环境的深度融合,加快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步伐。加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
专栏6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完成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建设;开展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工程长期跟踪监测,制定监测工作方案;在项目区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点位,采用自动监测,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过程动态跟踪监测。
2. 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编制《百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在2-3个县启动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评估工作;在岑王老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站建设;开展百色市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工作;推动雅长兰科国家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推动中国—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交流合作中心建设。
3. 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实施乐业县绿色发展集成改革试点建设,推动乐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及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稳步实施凌云县EOD项目,探索实施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推动形成城乡融合民生幸福新模式,使凌云县域成为生态更优、发展更好、生活更幸福的“美丽田园”百色样本地。
4. 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项目:在乐业、靖西、田林等县(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实调研试点,全面梳理健全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专项行动问题台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第九章 加强危/固废管理与处置能力,构筑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围绕 “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紧盯“一废两库一品”(危险废物、排泥库、尾矿库、化学品)环境风险监管,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节建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一、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府、企业和跨区域流域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涉危险品、涉重金属的企业、化工园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强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推进跨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
二、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
推进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化系统,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应急溯源、处置、监测装备以及应急车辆配置,定期开展检验性或示范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分类分级开展多形式环境应急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实战能力。加强市、县、工业园区、港口码头、企业等多层次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第二节强化危险/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能力
一、提升危险废物处理收集处置能力
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推进危废管理信息化,全面推行危险废物打卡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建设。合理布局并加快实施有色冶炼产业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加快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蓄铅锌电池回收处理拆解体系,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到2025年底前,建成百色市大修渣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实现年处置电解铝大修渣、炭渣15万吨。
二、提高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水平
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登记管理,构建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试点,在平果、田阳、靖西等地建设一批赤泥、锰渣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项目。对现有库容量已接近设计上限的县级垃圾填埋场实施提标改造。推进垃圾分类,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加快实施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建1—2座县级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
三、加强医疗废物综合处置
加强医疗废物精细化管理,补齐医疗废物综合处置短板。改造升级设区市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以及新增移动式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备,加快建设县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收集转运体系,规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中转贮存体系。提升乡镇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对医疗废水中生物污染源的处理处置能力。
第三节严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一、加强“两库”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两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立“两库”清单,实行分级分类环境管理,严格新(改、扩)建“两库”环境准入。在重点区域选择污染隐患严重的赤泥库、排泥库,实施“两库”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示范项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废水的行为。
二、加强涉重企业风险管控
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电镀等为重点,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开展全市铅锌、锑矿、金矿区历史遗留污染风险隐患排查,选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历史遗留废渣聚集区域,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治理。持续加强市、县两级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能力建设,提高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管水平。
三、加强化学品风险源头防控
严格实施涉及危险化学品规划和准入。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化学物质生态环境风险,推动企业做好履约相关工作,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到2025年,对城镇人口密集区中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
第四节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全面夯实辐射安全监管基础,加快辐射监管网络建设,提升辐射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立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系统,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医疗、科研装置等重大核技术利用项目及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的安全监管。合理解决废旧放射源收贮,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问题的解决。完善核与辐射应急预案和配套执行程序,贮备必要应急物资,强化事故应急演习,提升核与辐射监测应急支援能力。
专栏7 环境风险管控工程
1.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工程:新建电解铝大修渣(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基本保证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工程:在平果、田阳、靖西等地建设一批赤泥、锰渣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项目。
3. 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和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新建1—2座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
4. 尾矿库、排泥库治理工程:编制“两库”清单,建设百色市“两库”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在隆林、德保、西林、靖西等县(市、区)开展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靖西硫铁矿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5.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开展乡镇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提高对医疗废水中生物污染源的处理处置能力。完成右江区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升级改造建设。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落实政府、企业等各类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标准,健全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积极构建政府有为、企业有责、市场有效、社会有序的大保护格局。
第一节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一、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环境治理决策部署,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实行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定期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目标评价考核,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等。
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推进实现“一证式”环境管理,推动环评、总量、统计、执法等相关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全联动。健全企业环境信用建设,实施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环评机构和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建立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深入开展“帮企减污”,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全面推行“环保管家”,开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三、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责任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媒介,加强舆情研判与引导,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鼓励动员公众、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监督举报、信访投诉、环境公益诉讼等机制,优化环保投诉举报平台,鼓励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监督。
第二节完善生态环保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和修订建筑垃圾管理、秸秆焚烧管理、澄碧河水库水质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联合立法制度,与河池市联合开展乐业—巴马国家地质公园立法。开展垃圾分类管理、秸秆资源化利用管理、铝产业发展等立法支撑研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地方法规。
第三节贯彻落实财税政策与激励机制
持续贯彻落实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领域财税体制。建立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继续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安排市本级财政预算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给予支持。建立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探索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的相关财税政策,加快核算成果多元应用。完善跨省、跨区流域上下游横向和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森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以及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
第四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一、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生态监管、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和跨界、跨境地区执法能力,建设跨区域监测站,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加强跨区域监测能力。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统一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强化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
二、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十四五”期间,拟建设靖西市监测站(县级跨区域,即跨越南)、乐业县监测站(县级跨区域,即跨贵州省)、田阳区监测站(市本级跨区域,即跨越南)等三个跨区域监测站。提升土壤、大气、水体、噪声、辐射等各领域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红线评估遥感监测和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影响评价监测三大系统,实现生态监测全天候、自动化和天地一体化。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杜绝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建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预警,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构建市、县级环境应急管理指挥平台,提高区域联防联控水平。完善突发环境应急机构指挥系统,建设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应急专家库和案例库。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有偿应急服务,强化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与提升队伍的救援处置能力。
四、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
开展百色市智慧环保建设,以智慧监管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等为支撑,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市、县相关部门生态环境调查普查、监测、排污许可、环评、行政审批、统计、执法监督等基础数据,建立完善环保大数据平台,形成数据的获取、传输、处理、分析、决策、服务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利用现代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快“数字环保”信息网络建设,开发智能化的监管平台,推进综合调度、环境监测监控、移动执法、电子处罚、污染物综合管理、环境应急、环保信息发布等信息化应用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与公共服务能力。
专栏8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1.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现场执法队伍能力执法能力建设,以及执法业务用房、公务执法码头建设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硬件能力建设等。
2. 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包括完善空气、地表水、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基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等,建立3个跨区域监测站,包括靖西市监测站(县级跨区域,即跨越南)、乐业县监测站(县级跨区域,即跨贵州省)、田阳区监测站(市本级跨区域,即跨越南)。
3. 环境宣教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百色市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
4. 环境保护立法项目调研项目:制定和修订建筑垃圾管理、秸秆焚烧管理、澄碧河水库水质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联合立法制度,与河池市联合开展乐业—巴马国家地质公园立法;开展生态垃圾分类管理、秸秆全过程管理、生态铝产业发展等立法支撑研究。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区域联动与国际合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纳入综合及专项年度计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生态环保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生态环保工作。
第二节加大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研究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重点,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申报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努力争取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强化。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援助和优先贷款。
第三节强化信息公开,动员全民参与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污染防治与治理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和培训,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培育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舆情发布评估制度。
第四节完善区域联动,深化国际合作
积极推进对外开放与协作,加强与南宁、崇左、河池、云南文山、贵州兴义等合作,完善区域间环境治理和应急联动机制、合作机制。借力“一带一路”倡议、以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东盟环境保护产业和技术交流,拓展和深化环境保护外经合作项目,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与实践。
第五节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环保铁军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和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全面、职责明确的专业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保障,充实基层生态环保队伍。着力加强乡镇、各县(市、区)等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队伍和业务工作保障。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生态环保人才业务本领。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
附件: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重点项目表
附件
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重点项目表
Ⅰ类是指入库项目,即已纳入中央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入库项目中已获中央资金支持正在实施的,进一步细分为〔实施库〕项目)。Ⅱ类是指部分入库项目(整合打包项目中包含入库项目)。Ⅲ类是指国家有关环保规划提到的项目。Ⅳ类是指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中提到的项目。Ⅴ类是指未入库但根据实际需要或预期需求而谋划的项目;Ⅵ类是指未入库但有资金来源或部分资金来源的项目;Ⅶ类是指社会资金来源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