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1年度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全文如下:
2021年度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21年,深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固体废物减污降碳作用,构建大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新格局,打造依法治废制度体系、多元化市场体系、现代化技术体系、全过程监管体系,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基本情况】
一、生活垃圾:2021年,全市其他垃圾处理量694.5万吨(19027吨/日),无害化处理率100%。其中,焚烧692.8万吨,占比99.8%;填埋1.7万吨,占比0.2%。2021年,全市运营南山、盐田、宝安、龙岗、4座焚烧处理设施,另有1座下坪填埋场作为焚烧厂检修期间或遭遇突发情况的应急储备设施。
2021年,全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量为64.17万吨,进入餐厨设施处理量为39.80万吨,其它方式处理量为24.37万吨
二、建筑废弃物:2021年,我市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约8937万方(未含施工废弃物、装修废弃物,下同),其中固定消纳场填埋约68万方,资源化利用约1919万方,工程回填约887万方,临时消纳点约251万方,通过海陆两路外运至中山、惠州、东莞等地平衡处置约5812万方。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09.8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282.99万吨,无害化处理处置26.87万吨,综合利用率91.33%。主要产废行业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要类别是粉煤灰、炉渣、脱离石膏、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和一般工业污泥等。
四、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分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1、工业危险废物
2021年全市共收运处置工业危险废物71.59万吨,综合利用量43.21万吨,安全处置28.38万吨,市内转移38.83万吨,跨省转出2.67万吨,跨市转出30.09万吨。
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1家,其中,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9家,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11家,持深圳市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1家。
2、医疗废物
2021年,全市共收运处置医疗废物3.51万吨,全部安全处置。
五、市政污泥:2021年,深圳市正在运行的水质净化厂39座,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共19座,处理能力提升至6200吨/日。2021年1-12月总计产生污泥2107616.07吨(含水率80%计),深度脱水至809359.48吨(各种含水率),其中市内处置659979.9吨,无害化处置率100%。处置方式主要采用掺烧、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三种方式,全市深度脱水效果显著。
六、农业废弃物:2021年,全市农药使用量17.17吨,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42吨;全市地膜使用量84.34吨,回收量78.68吨,棚膜使用量170.75吨,回收量168.76吨,农膜回收率达97%。2021年全市共建设农业废弃物回收点180个。
【管理措施】
一、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来,深圳市深化各类固体废物精细化、全过程治理,形成了以超大型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保障体系示范模式、生活垃圾全链条及细化管理模式、“厂内脱水+电厂掺烧-智慧监管”污泥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建筑废弃物全过程管理模式、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智慧管控模式为代表的固体废物治理典范,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先进“无废城市”建设案例,在全国推广。目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6%,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32公斤/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1%,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59%,农膜回收率93%,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秸秆与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5个100%”,拆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99%,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推进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管理
发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果蔬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绿化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引》。规范前端分类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全市5792个住宅区全面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该模式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深圳经验向全国推广。不断优化分类投放点布局,全力推动密闭化标准桶建设,让垃圾分类更加便利化、人性化。2021年底,全市5792个住宅区共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20893组,其中密闭化标准桶18089组,占比86.6%。实施运输车辆的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作业管理流程,统一分类收运车辆外观,各区对不同类别的垃圾,委托不同的收运处理企业专车专运、分类处理,为前端分类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强化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及排放管理
在规划设计阶段落实源头减排措施。强化《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实施,明确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减排与综合利用设计和验收要求。同时,组织规划、水务、城管等部门继续落实《关于加强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减少余泥渣土排放的通知》《关于提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成果质量要求的通知》《公园和绿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要点及施工图审核程序指引(试行)》,通过提升规划设计标高、控制地下空间开挖以及因地制宜地运用微地形塑造等措施,减少了工程渣土产生。加大排放管理整治力度。印发《2021年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排放管理专项整治,通过现场抽查督导、下发月度通报以及将有关落实情况挂钩生态文明考核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源头排放监管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各监管部门对所监管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共计4101家次,责令整改1077家次、处罚120家次。运用系统逐步实现全过程智慧监管,在将全市建设工程和消纳场所全部纳入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通过电子联单跟踪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处置”两点一线全过程智慧监管基础上,通过智慧监管系统对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消纳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分派给相关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及处理情况。2021年以来,共抽查发现了46家疑似违法违规的施工单位及运营单位,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实后,对其中违法违规的14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强化市政污泥转移处置监管
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管理台账。明确各单位污泥处理处置能力,逐日统计各单位污泥处理处置量、处置去向、用途等;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污泥产生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污泥接收单位逐一确认联单上的污泥重量、去向等信息,转移过程严格执行一车一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防止沿途抛洒、随意倾倒;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开发污泥运输处置监管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将各污泥产生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污泥处置等单位的过程数据进行整合,形成污泥运输、计量、统计全过程数据;加强巡查检查。作为行业监管单位,每月对水质净化厂及污泥设施进行巡检,同时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巡检工作,提高巡检频次;落实驻场监管制度。为进一加强监管强度,确保污泥全部运至规定地点无害化处置,在每个污泥处置点,实施驻场监管制度,全天候监督污泥接收和最终处置情况。
五、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
编制电镀等6个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实验室废弃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技术指南和危险废物产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组织开展5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加快完成宝安项目二期建设,完成玥鑫科技二期项目、宝安东江改扩建和龙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基地扩建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利用能力4.3万吨/年,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布局规划(2021—2025年)》,建设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设施,力争一证收完一家企业全部危险废物。推广使用危废处置交易平台,已注册产废企业5663家,经营单位55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收运处置能力、鉴别能力全面提升;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明确2021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细化任务分工;开展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全市排查1090家,发现问题245家并完成整改。
六、构建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印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构建“美丽田园”建设体系。积极探索试行农业废弃物有偿回收制度,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全区7个回收点开展农业废弃物有偿回收活动,有效提升了种植户参与农业废弃物分类回收的积极性,提升了农业废弃物回收率。推动认证机构拓展绿色产品认证领域,支持市检测院积极提升绿色产品认证资质能力,2021年我市有32家企业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