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详情如下: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名称: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烟气处理系统、污水

首页> 垃圾发电> 招标采购> 招标> 正文

广东省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2-06-16 08:0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详情如下:

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飞灰固化暂存间、填埋场飞灰专区等生产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还有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功能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此外本项目协同处置台山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1500t/d,其中本期处理规模2×500t/d,预留远期处理规模1×500t/d,当本期项目连续半年日均进场垃圾处理量超过设计规模的20%或者实施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远期扩建时,开始启动远期扩建方案。

2.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特许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3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工期1.5年,从主体工程开工至设备完成单机调试约为15个月,项目点火至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约3个月。项目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且连续7日垃圾处理产出及污染物排放达到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且经实施机构同意后进入正式运营期,运营期为28.5年。

3.特许经营范围

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台山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并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特许经营者负责新建垃圾处理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提供垃圾及污泥处理服务,并享有获取垃圾及污泥处理服务费及相关收入的权利。

4.投资规模

本项目近期工程总投资为7872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7359.65万元(含建筑工程费22753.0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9981.05万元,安装工程费4625.5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4318.14万元(其中包括土地成本7201.54万元),预备费4319.9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134.7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92.74万元。

5.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为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包括新建垃圾处理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提供垃圾及污泥处理服务。

6.前期工作机制

实施机构先行开展立项及特许经营论证等前期工作,在特许经营方取得特许经营权后,由特许经营方继续办理其他尚需完成的前期工作。实施机构已经支付的本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在招标工作完成后由特许经营方返还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已经与服务供应商签署前期工作服务合同,但尚未支付费用的,签署三方合同并将权利义务转交给特许经营方,由特许经营方向供应商支付费用;由特许经营方自行开展的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特许经营方直接支付。本项目前期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如有需要,城管局及相关部门应协助特许经营方完成建设单位变更手续,以方便特许经营方完成后续报建报批工作。

7.最高限价: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价126元/吨,污泥处理费(含运费)单价300元/吨,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8725.2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在发布两次资格预审公告期间,均只有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1家申请人按规定获取了两次资格预审文件,根据该联合体单位提供的登记资料显示,符合本项目的要求。鉴此,决定采用单一方式与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进行协商,继续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

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84号地下7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6月15日 至 2022年06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南后街3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0-553993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周秋健

联系地址:台山市南门西路

联系电话:0750-551291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30室

联系方式:彭先生、刘先生、谢先生,020-83544117/83541795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