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琴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不断提升我省垃圾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不断提升我省垃圾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与我们目前推进的工作高度契合,对我们很有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吸纳借鉴。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不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
(一)加强政策法规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住建部广州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铜陵、合肥、马鞍山、阜阳、蚌埠等5市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二)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9月,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2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省级有关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均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建成运行分类投放收集点45810个、投入分类运输车辆4345台,已有5519个小区、341.2万户居民、2241座学校及198.4万名学生开展垃圾分类。
(三)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推出垃圾分类重点报道、评论言论等有关稿件8000多篇(条)。将垃圾分类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内容,广泛刊播各类公益广告,牵头开展“两高一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持续开展全省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省管局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遴选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机关、学校、医院建设示范点,推进公共机构分类全覆盖。省教育厅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德育工作体系,开展丰富主题实践活动,促进高校绿色技术创新。省农业农村厅在21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探索推广“两次四分法”,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省商务厅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79个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68个独立办公单位、41所学校、17所医院经评估验收,建成第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示范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示范体系。
(四)严格督导考核评估。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考核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内容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城市创建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城市创建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结合新版全国文明城市等《测评体系》,持续将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测评指标。2021年,联合省文明办等9部门,对16个地级市、30余家省直机关和23个院校医院等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宣贯《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在行动”宣传活动,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二是积极配置分类收集和运输设施。全面布局和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备,积极配备专用分类收运车辆,加快推进垃圾收运和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有序实行“撤桶并点”,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是开展督查调度和考核评估。结合住建部每季度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综合采取督导调研、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常态化评估各地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管理、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期盼得到您更多关于加强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551-6287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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