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巴克图口岸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文号:塔边发改投资[2021]52号)已由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改革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
2.项目规模: 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站一座,近期2025年处理规模为19.5t/d;远期2035年处理规模31.5t/d购置200L铁质分类垃圾桶50个,分类果皮箱300个,2.5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20个,可卸式垃圾车3辆(与垃圾箱配套使用),清扫车10辆(其中4辆小型清扫车)、清雪车5辆、洒水车5辆、吸污车1辆、铲车2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42003930000032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市巴克图口岸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并运营管理。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5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1日
总工期: 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6)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运营单位可由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承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单位提供相关运营业绩或EPC+O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运营合同复印件或EPC+O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或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3)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4)运营负责人必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连续近三个月);(5)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 及“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cn/index.html)查询记录,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 、其他要求:①运营目标: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15年。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运营单位牵头,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4)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07日到 2022年05月26日
2.获取方式: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72.41.115.125/TPBidder网上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2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开标时法定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地 址:塔城市光明路798号
联 系 人:安优
电 话:15352543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10 楼 K-F 轴
联 系 人:张馨匀
电 话:0901-3386467
电子邮件:
2022年05月0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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