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日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10072036.82元。据悉,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建议修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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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联合体中标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

2022-04-29 09:42 来源: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日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10072036.82元。

据悉,合肥东部新中心 DBSS2021-02B 地块污染土壤建议修复面积为 4153m2,修复方量为 10030.5m3。 本次采购包含工程修复所有内容,直至经安徽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详情如下:

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YYFZ00025

二、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3层301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零柒万贰仟零叁拾陆元捌角贰分(¥10072036.8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服务范围

对合肥东部新中心 DBSS2021-02B 地块进行土壤修复治理,直至经安徽省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安徽 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服务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对土壤污染修复的相关要求,达到污染地块修复目标,通过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取得安徽省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效果评估函复文件并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服务时间

修复工程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完成修复工程、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修复效果评估评审,并取得批复意见。场外服务期限:自取得批复意见之日起 15 日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服务类 第 26 页/共 89 页 天内,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自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后两年内无项目质量问题及投诉(恶意投诉除外))。

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晓明,李利剑,杨友长,常前林,张远国,刘坤,杨学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5574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西南侧瑶海建设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51-6449836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64497906【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合裕路441号

联系方式:0551-6567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西南侧瑶海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方法:0551-64498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449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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