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意见。
根据调查目的,确定调查内容、范围、对象、频率、时间、方法及指标等,形成统计调查制度的过程。调查内容包括各类排放源的污染物/温室气体的产生、治理、排放等情况。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置)的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单位等。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排放源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对《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进行了修订,形成《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周五)。
感谢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综合司赵文江
电话:(010)65645234
传真:(010)65645232
邮箱:zhstj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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