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能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脱硝用液氨改尿素EPC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共8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840MW,详情如下:
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脱硝用液氨改尿素EPC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脱硝用液氨改尿素EPC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261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大坝电厂(以下简称“大坝电厂”)分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坝一二期)、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坝三期)、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坝四期)三个独立核算的公司,同归国能宁夏公司管理。由南向北依次布置一、二、三、四期工程8台机组,编号为#1-#8机组,总装机容量3840MW。
大坝电厂一、二期工程为4×330MW燃煤湿冷机组,其中电厂一期工程两台机组于1990年建成投产,电厂二期工程两台机组于1997年建成投产;电厂三期工程为2×600 MW燃煤直接空冷机组,于2009年双投。电厂四期工程为2×660 MW燃煤间接空冷机组,#7机于2018年建成投产,#8机于2019年建成投产。
大坝电厂一期#1机组2014年11月、#2机组2014年7月完成脱硝SCR改造,二期#3、#4机组2013年11月和2013年10月完成SCR脱硝改造。还原剂为液氨,氨区设置两台120m3 碳钢卧式圆筒储氨罐,3台出力为430kg/h的液氨蒸发器、卸料压缩机、缓冲罐等。
大坝电厂三期#5、#6机组脱硝采用液氨制备脱硝还原剂,“高含尘布置方式”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氨区设置两台114m3碳钢卧式圆筒储氨罐,2台出力为600kg/h的液氨蒸发器、卸料压缩机、缓冲罐等。
大坝四期#7、#8机组脱硝采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装置,以液氨为脱硝还原剂。氨区设置两台96m3碳钢卧式圆筒储氨罐,3台出力为430kg/h的液氨蒸发器、卸料压缩机、缓冲罐等。
为确保电厂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全厂机组发电生产安全稳定,建设安全、绿色、环保型电厂,实现全厂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全面开展燃煤电厂尿素替代液氨改造的通知》(2021年6月22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0〕85号)精神,大坝电厂决定对脱硝氨区进行改造,消除氨区重大危险源,将液氨制氨工艺改为尿素制氨工艺。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脱硝液氨改尿素脱硝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本项目为EPC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本项目设计、供货、施工范围:新增尿素储存溶解车间、尿素水解器直至锅炉SCR区喷氨格栅工艺系统的全部设备、管道、阀门、仪表、流量计、DCS控制系统等;稀释风至氨、空气混合器的全部管道、阀门、仪表等;喷氨格栅更换所需全部设备、管道、阀门等;蒸汽自辅汽、供热蒸汽引出点至发包方要求的疏水接入点的全部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压缩空气自接入点至仪表需求点。包括(但不限于):尿素溶解、储存罐,卸料装置、尿素水解制氨撬装模块(水解器本体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减温减压装置、氨气系统、伴热系统、蒸汽系统、疏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废水系统、氨计量系统(包括流量计、调节阀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稀释风系统(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及相应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含主机配电间的电气、热控设备),所有系统配套建筑、平台、扶梯、保温、油漆、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检修起吊设施、改造所需管廊架及原氨区设备拆除等。
本工程按公用系统、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划分,划分原则如下:
2.1.2.1尿素车间(尿素溶解车间、尿素水解车间)及配套所有设备、设施、构建筑物为公用系统;SCR区及配套所有设备、设施、构建筑物为相应各公司系统;
2.1.2.2供氨管线及其配套设施、构建筑物:水解车间至各用户供氨母管为公用系统,以供氨母管至各用户支管第一道焊口为界,焊口之后为各公司系统;
2.1.2.3力能管线(水、电、汽、气、暖等)及其配套设施、构建筑物:以指定源头接口为界,接口以后全部为公用系统;
2.1.2.4原氨站拆除及场地恢复为各公司系统。
2.1.3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吴忠青铜峡市大坝镇大坝电厂一二期、三期、四期生产现场。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具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尿素水解系统新建或改造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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