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日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要点》指出,2022年全年郑州市新建投运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不低于3000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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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发布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2022-04-07 08:32 来源: 北极星环卫网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日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要点》指出,2022年全年郑州市新建投运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不低于3000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

2022年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为持续深化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郑政文〔2020〕99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郑办〔2021〕23号),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全链条体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为郑州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打造四个高地、实现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质进位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高质量完成市级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全年新建投运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不低于3000座;已建成运营的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运营成效进一步提升,县(市)和上街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全部建成运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谋划、筹建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持续健全,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季度考核中力争进入大城市序列第一方阵。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减量

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禁止和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加大可利用塑料制品回收力度,坚决打击和查处违反限塑令有关规定的行为;全市宾馆、旅游景区等行业全面推行减少或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星级以上宾馆、A级以上景区严禁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继续倡导光盘行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引导消费者减少食品浪费行为,严厉查处食品浪费行为;继续推行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禁止党政机关使用一次性水杯、一次性塑料袋,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推行净菜入市,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

(二)完成市级民生实事

按照务实便民、宜建则建的原则,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根据市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要求,全年各区县(市)新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4650座(具体名额见附件)。

(三)做实前端分类

1.覆盖率达标。按照有人员管理、有分类设施、有宣传氛围三个要素,全市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8%,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企业等覆盖率达到100%。

2.配足督导员。严格按照每300-500户要求配备一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不足300户的,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统筹配置,并在小区显要位置将督导员有关信息张贴公示。

3.规范投放点。持续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已建成箱房(亭)的居民小区,临时分类投放点全部取消,按照定时定点投放要求引导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加强垃圾投放点管理,对未建设箱房(亭)的居民小区分类垃圾桶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垃圾投放点位,规范垃圾投放时间,严禁投放点脏、乱、差。

4.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前端分类责任人责任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所属小区的分类宣传、引导、监督等责任,配备和维护分类设施,按要求分类清运,制止混投和混运行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牵头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保洁员、清运工等分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其分类意识,原则上每年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一遍。新建居民小区入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必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已入驻的,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增加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职责。

(四)强化中端收运

1.健全分类收运体系。严格落实《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逐步建立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废旧织物、果蔬垃圾等大分类小分流体系;所有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落实“五统一”要求,加强其他垃圾二转车管理,建立以区(开发区)或者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其他垃圾收运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2.强化厨余垃圾收运管理。各区县(市)确定1家企业负责辖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工作,科学配备收运车辆、明确收运路线、合理确定收运点位、明晰收运时间,确保厨余垃圾日产日清,收集量逐月提升。

3.加大有害垃圾收集。规范居民小区有害垃圾投放点,采取上门宣传、微信告知等多种方式,提高居民定期投放、安全投放有害垃圾的主动性,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运营企业加大有害垃圾投放点管理,及时电话预约转运有害垃圾,确保有害垃圾能分尽分、安全转运。

4.加强废旧织物管理。严格落实一区(县、市)一企业要求,凡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的,辖区废旧织物交由分拣中心收运、暂存、分拣以及资源化利用和捐赠。分拣中心未建成的,可临时委托一家有正规资质、正规场所、管理规范、台账清晰的企业收运管理,分拣中心建成后及时转交。

4.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居民小区设置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确因场地受限的可临近多个小区集中设置临时投放点。全面推行电话预约收运、网络下单收运,大件垃圾需通过人工拆解后集中粉碎处置,再运至生物质发电厂处理,严禁粉碎后直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五)健全末端处置体系

1.加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管理。已建成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的,严格按照功能布局接收各类生活垃圾,每月进行一次污水处置排放第三方检测并连同当月进出水台账报送市分类办备查,提高厨余垃圾处置负荷率,年底前负荷率原则上不低于80%;开展分类宣传教育,严禁出现功能布局建成不使用、做样子;分拣中心未建成的,2022年底前必须建成投入使用,否则视为末端设施不齐全予以扣分。

2.提升回收利用率。通过提高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废旧织物、大件垃圾等处理量,确保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8%。

3.探索新技术。鼓励各区县(市)探索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新技术,通过厌氧发酵、好氧堆肥等处置工艺,提升我市厨余垃圾资源化水平。

(六)强化再生资源管理

1.持续推进全市废品收购站整治。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我市再生资源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露天作业、脏乱污作业以及影响居民工作、生活的小散乱废品收购站。

2.打造龙头企业。打造规范化、智能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区域、择优选择作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废品收购站20家,通过政策扶持、结对帮扶等方式,打造成我市再生资源行业标志性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全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七)开展示范单位创建

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评定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示范小区、示范学校、示范医院、示范公共机构、示范街道的评定工作。完成20个分类示范街道乡(镇)、200个分类示范小区、200所分类示范学校、200家分类示范公共机构、20家分类示范医院的创建工作。

(八)建立大数据监控系统

结合智慧城管建设,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郑政办〔2022〕21号)要求,建设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将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环节的车辆、人员、点位、数量全部纳入数据平台管理。各区县(市)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平台,并按要求接入市级平台。

(九)加强宣传引导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按照一月一主题,结合《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地球环境日、世界无车日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主会场+分会场、社区+小区、定点+不定点等方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2.开展入户宣传。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委局、街道办事处广泛开展进小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门店、进商场、进工地等七进活动,通过面对面、一对一宣讲,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原则上每年每个居民小区住户要宣讲一次以上。

3.开展学校教育。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依托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中小学、幼儿园版),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家、校、社互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

1.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各区县(市)选择3-5个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试点,围绕城乡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适时在全市城市社区推广。

2.强化党建引领。逐步建立以党建为引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市级推动、区级组织、办事处落实、社区全员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联动会议,开展分类宣传、引导、督导、监督等活动,全面提升分类成效。

3.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行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箱房(亭)选址、不按要求分类投放、混收混运、无人管理等疑难问题;将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内容,通过以身说教、现场参观、集中授课等方式,提升各级党员分类意识。

4.推动群众自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以及其他居民自治制度内,潜移默化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探索建立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民主协商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纳入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研究议题,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十一)推进习惯养成

1.开展志愿服务。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妇联、共青团、工会等要发挥各自优势,借助“绿城志愿者”、“绿城啄木鸟”、“绿城巾帼志愿者”、“绿城妈妈”“绿风尚”等志愿服务组织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各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

2.实施“啄木鸟计划”。借鉴深州市“蒲公英计划”成熟经验,在郑州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啄木鸟计划”。组建培训团队、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系统认证,组织重点行业人群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培养更多了解、熟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专业人员,通过“一带多”、“多带多”,迅速提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人数,不断提高整体参与率。

3.开展公益宣传。借助中原网、郑州电视台、河南交通广播、东方今报、郑州日报等媒体,通过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站、汽车站、高铁站LED显示屏等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在中原网“共享 共建 共治”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版上,定期推送各区县(市)、市直委局、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有关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做法。

(十二)加大执法督导

1.进一步落实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日要求,组织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督导行动。

2.落实《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大对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全流程执法监管,对不按要求分类投放、运输、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法。

(十三)强化财政保障

1.落实财政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需求,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每月户均10-15元财政兜底要求,保障好生活垃圾分类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宣传经费、奖励经费、培训经费,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鼓励各区县(市)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直补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的经费保障机制。

2.惩罚拖欠行为。对于列入年度预算,未进行支付的区县(市),特别是以各种理由无故跨年度拖欠经费不支出的,每月在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月考核中予以扣分,原则上不给予市级季度考核奖励。

3.加大财政奖励。市级财政将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列入奖励范围,经验收合格每建成一座分类箱房奖励2万元(县市和上街区仅限于2021年底前建成)、建成一座分类亭奖励5000元(县市和上街区仅限于2021年底前建成);落实季度考核奖励,对于每季度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成绩前三名,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120万、80万元奖励(县市和上街区仅限于2021年第四季度)

(十四)夯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

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围绕销号后工作深度推进制定方案,确保前端分类成效持续提升、中端分类收运逐步规范、末端分类处置满负荷运转、回收利用率稳步提高、群众参与度大幅跃升。围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赴郑验收汇报会指出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仍然存在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夯实后续管理,做到问题销号、成效巩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

生活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起党委牵头、政府推动、人大监督、政协助力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体制,不断发挥郑州文明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表率作用。

(二)健全机制、全面推进

建立比学赶超工作机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每季度分别对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奖惩;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观摩点评会,优秀单位典型发言,落后单位表态发言;每月组织有关委局和各区县(市)分类办安排部署工作、点评上月考核情况。

(三)强化奖惩、全面考核

优化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方案,结合委局评分、市分类办抽查评分、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企业考评、全市月考核系统等开展全方位考核,完善日抽查、日通报,周汇总、周通报,月考核、月奖惩,季点评、季奖励机制;年底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系统表彰、通报表扬;对于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原网设置专栏进行曝光。

附件:2022年郑州市生活垃圾箱房(亭)建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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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原则上,全市所有居民小区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全覆盖,每个小区至少有一座分类箱房(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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