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云南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启动招标,项目总投资3.35亿人民币,本项目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年处理量约为18万吨,采用1×500t/d焚烧线,配置一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
详情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0.0% 自筹 0.0%
贷款 10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年处理量约为18万吨,采用1×500t/d焚烧线,配置一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处理垃圾能力达到10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4-01 09:00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刘裕鸿
办公电话: 0883-321214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罗艺
办公电话: 18895841992 移动电话: 1889584199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220061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4-0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4-26 09:00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厅(云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33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BOT模式)招标,项目投入生产后的生活垃圾处理范围为临翔区、云县、凤庆县辖区内所有街道办、乡、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县爱华镇德胜村莲花塘二组。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二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以及2021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提供上述网站查询记录的完整网址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提供上述网站查询记录的完整网址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8、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上述网站查询记录的完整网址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并显示查询起止日期,否则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9、提供在其他公共平台网站无违法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0、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提供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相关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二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4-2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2-03-31 16:05:242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pdf2022-03-31 16:05:33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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