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日前福建公布2021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详情如下:
福建省2021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1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3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4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5 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6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7 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
8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9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10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12 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
13 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14 福建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15 漳州友利达纸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
17 漳州港兴纸品有限公司
18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
19 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0 山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
21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22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23 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24 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6 福建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27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28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29 福建永春美岭人造板厂
30 玖龙纸业(泉州)有限公司
3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2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33 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
34 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
35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36 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
37 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
38 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9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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