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的设备清单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保险等。交货期和安装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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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2-03-29 11:06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月29日,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的设备清单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保险等。

交货期和安装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并具备通水条件,达到试运行标准。

交货地点:韶关市曲江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设备采购,已向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项目备案,本项目批准文号为韶发改装备函【2019】2号。本项目业主为韶关市装备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韶关市装备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二、三阶段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的设备清单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保险等。所报综合总价及单价需包括设备及材料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含13%增值税)、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最终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安装(含安装过程中所有的配件以及辅助材料)、调试、试运行、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本次招标主要设备其中之一的(主要设备包括:气浮机、刮吸泥机)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主要设备制造商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厂房、设备、专利其中之一。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大写:柒万元整)。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装备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莞韶城一期黄沙坪创新园13栋306号

联系人(部门):刘工

联系电话:0751-8707219

9.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

联系人(部门):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43598

9.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东韶大道33号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住建局103室

联系人(部门):钟先生

联系电话:17688697688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jpg


原标题: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40000/0101/202203/29/0044e8baae52f7e44796aeeb5a596928e4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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