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天津市社会事业、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等领域项目建设,按照天津市政府常务会有关要求,天津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11.3亿元,共计11个项目,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专项债券)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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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改委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11.3亿元

2022-03-25 11:29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为支持天津市社会事业、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等领域项目建设,按照天津市政府常务会有关要求,天津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11.3亿元,共计11个项目,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专项债券)的通知

津发改批复(投资)〔2022〕1号

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有关要求,为支持我市社会事业、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等领域项目建设,现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11.3亿元,共计11个项目,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监管

按照《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作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细化监管举措,确保项目严格履行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和招投标制。建立自查和项目信息调度机制,依托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每月10日前报送本次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及时解决自查和调度中发现的问题,重大事项要报告我委。

二、严格建设资金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对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加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强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竣工验收管理

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设计要求及时开展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完成。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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