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安徽省发布《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加快构建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督函〔2022〕19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为聚焦精准精细、拉高标杆、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城市,加快构建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现将《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执法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城市为目标,聚焦精准精细,对标对表长三角先进地区,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加快构建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一)坚持法规政策引领。抓好《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宣贯落实,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工作任务,督促各市、县(市)加大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督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22年度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等处理重点项目计划,指导设区市合理布局建设分类收集站点,配备适量转运车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23年实现“100%进行焚烧”,持续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垃圾分类信息化建设。
(三)聚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扩面提质。全面落实《2022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皖垃分办〔2022〕1号),指导各市因地制宜,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垃圾分类方案计划,加快垃圾分类扩面提质工作,确保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任务;组织第三方开展工作评估。
(四)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规范运行管理,对照“零填埋”要求尽早启动封场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对照“一场一策”整治台账,逐项清零销号,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规范化整治任务。
二、强化建筑垃圾管理
(一)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地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抓紧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强化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经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
(二)加快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解,按照确保到2023年底前实现各市、县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或消纳场所的要求,抓紧推进落实。
(三)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及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备案制度。严格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定时间、定路线、定倾倒地点的管理,规范运输车辆编号、标识、封闭运输,做到建筑垃圾无尘化运输和全程动态智慧化监管。
(四)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治理。全面梳理排查存量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常态化监测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现有存量建筑垃圾,要有计划地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或规范处置。对清理后尚剩余建筑垃圾残渣的堆放场地,要及时实施生态修复。
三、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市容市貌有关标准规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加大治脏、治乱、治差工作力度,围绕环境卫生、街面秩序、人行道净化、户外广告、架空缆线等重点整治事项,有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
(二)持续抓好“三个示范”。坚持以“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的试点示范为抓手,对标国家和长三角先进地区标准,指导各市因城施策,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赴各市、县实地开展城市管理效能评价工作。
(三)推进数字化环卫运营服务。提升智慧环卫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加强新能源环卫车辆的替代改造,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环卫运营试点。
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规范执法人员、着装和装备管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严格落实新招录执法人员初任培训制度。市、县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监督、考核,制定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和有关标准。
(二)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衔接、协作。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试点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巡查工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开展跨区域执法协助、案件移交规程制度研究。规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提升为民服务精准化水平。拓展群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畅通群众交流、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的渠道,通过热线、APP、“城管体验日”、商户自治等方式方法,了解群众诉求,提升服务水平,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五、推进城市治理方式创新
(一)全面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推进省级平台建设,开展平台建设相关文件标准培训。督促指导各市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分工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集约节约推进市级平台建设。
(二)丰富应用场景建设。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在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领域开发智慧场景应用,提升管理效能。加快建设城管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子系统,实现人员基本信息、执法证件、案件信息、岗位状态、装备配置等信息的采集录入并及时更新。
(三)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出台具体办法,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工作协同联动,建立社区居委会、城管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六、加强城市管理行业建设
(一)加强党建引领。树牢政治机关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做到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实际业绩展示学习成效。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以争当“五个住建人”为主题,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快查实、快整改、快服务”的真抓实干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信访事项的源头预防和风险研判,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工程一期建设任务,有序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窨井盖等设施部件的安全管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城市管理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涉及高铁、普铁、高速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持续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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