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发布关于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暂缓实施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暂缓实施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投资〔2022〕53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局,宁波市能源局:
2月13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3号)精神,按照国家先立后破及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在国家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未出台前,暂缓实施3个行业产能置换,从严把关新上项目,对印染行业新上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未出台前,暂缓实施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烧碱、纯碱、电石法聚氯乙烯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各地要对标行业能效先进水平,从严把关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新上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对印染行业管理,新上印染项目达到废水排放量2万吨/日以上、综合能耗20万吨标煤/年以上等两个条件之一,即为印染行业新上重大项目,需实行“一事一议”,报省级审核。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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