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山公用公告,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中山市开展排水厂网一体化、农村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低效工业园区改造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作。中山公用:关于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证券代码:000685证券简称:中山公用编号: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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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与广东省环保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2-03-05 07:52 来源: 北极星水处理网

3月4日,中山公用公告,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中山市开展排水厂网一体化、农村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低效工业园区改造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作。

中山公用:关于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2-01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所约定事项仅作为各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合作的时间计划、合作规模或金额等相关事宜尚未明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以另行商洽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环保集团”或“乙方”)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山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在中山市开展排水厂网一体化、农村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低效工业园区改造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作,以实现共赢,促进共同发展。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20.48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敦新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省环保集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全资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合作宗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山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规范合作、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共赢发展原则,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全力以赴推进完成中山市环境综合治理任务,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更好满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2.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均有意发挥各自领域优势,加强合作,携手在中山市开展排水厂网一体化、农村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低效工业园区改造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作,以实现共赢,促进共同发展。

3.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多层次、多渠道、多模式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成立联合体、设立合资公司、购买股权、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共同拓展、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

甲、乙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明确对接人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提出合作建议,共同开展环境治理需求调研,形成项目实施框架方案,推动中山地区排水厂网一体化、农村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低效工业园区改造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落地,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双方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促进多元投资,探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PPP、EPC+O、EOD等多种合作等方式,共同推进投资、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合法合规落地。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实现产业互动,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本协议为双方达成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为双方后续业务合作奠定基础,对目前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合作的时间计划、合作规模或金额等相关事宜尚未明确。若双方合作事宜有具体进展,双方将签订具体的专项合作协议;具体合同的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合作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省环保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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