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平县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大理州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预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平县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YLZB2021-45
二、项目名称:永平县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永平县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理州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174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俊贤路38号森大郑东1号项目一期3号楼 5层11号铺
中标金额(万元):可用性服务费下浮率:0.00%;运维服务费下浮率: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永平县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
名称:永平县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
服务范围: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施工、设计优化、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10年。(运营期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的次日起算)
服务标准:工程建设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省、州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段杰珠、李云、何黎、宋文瑾、刘艳梅、章崇均、王保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预中标结果: (1)预中标社会资本:大理州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报价:①可用性服务费下浮率:0.00%;②运维服务费下浮率:0.00%;③项目经理:张 勋,证书编号:豫1612013201408926;④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省、州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3) 运作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4)投资规模: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15456.83万元(人民币);各子项目投资估算分别为: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3505.40万元;滨河绿化带建设工程:6820.25万元;人行桥及车行桥建设工程:5131.19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方或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确认为准。项目总投资是工程建设需要控制的核心目标,也是投资人收益测算、政府付费方案制定、提前解除合同结算等的重要基础。本项目约定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估算总投资15456.83万元作为总投资控制数,以经审计的竣工结算数作为本项目的付费基数,若最终的竣工结算数大于总投资控制数,则以总投资控制数作为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的计算基数。 (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 预中标结果公示期:2022年02月18日至2022年02月25日
3.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预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如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永平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永平县财政局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联系电话:0872-652618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东路21号
联系方式:0872-6520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
联系方式:0871-65749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朝银
电 话:13769136034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