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巴中市人民政府发布《巴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国土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保护开发更加科学有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渠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完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巩固提升,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全省前位,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加快建设美丽巴中。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巴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三五”期间,党中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和成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已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绿色发展”等已成为全社会共识,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形势新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巴中是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区域、川陕苏区首府和秦巴生态名城,是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确定的川陕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全省“一干多支”发展战略重要节点城市。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系列指示精神,巴中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四川的战略部署,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推进巴中“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巴中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筑牢渠江上游和保护建设秦岭重要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编制《巴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自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于巴中市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融入发展新格局要求,着眼长远,立足现实,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和多元共治的方针,全面总结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工程,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是指导引领巴中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环境基础与形势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不断加强,生态质量稳步提升,先后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气候养生之都。为深入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突出“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力推进巴中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十四五”时期,巴中市应根据当前面临的形势、未来发展的规划以及自身资源条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融合,充分发挥其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中的作用,同时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效率,满足公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高层次、多样化趋势。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十三五”以来,巴中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按“两个不低于”原则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在全省率先明确市、县(区)专职副书记统筹协调生态环保工作,建立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力量,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重点工作督查组重点督查内容,压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了市、县(区)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读书班学习培训重要课题,培树党员干部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创新开设《生态巴中》电视专题栏目,探索中小学生态环保教育课程设置,加快编写巴中市生态环境教育读本,在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四川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设“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行时”专栏,开展“市、区县长在线访谈”,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6项污染物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进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2018、2019年持续保持稳定达标,2019年全市各县(区)整体达标。2020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7%。国控断面手傍岩提升为II类水质,江陵断面持续保持II类水质,地表水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总量减排暨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全面完成。省下达巴中市“十三五”总量减排暨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较2015年削减比例为:二氧化硫1.64%、氮氧化物18.97%、化学需氧量6%、氨氮10.7%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5%。截至2020年,巴中市二氧化硫削减75.78%、氮氧化物削减27.4%、化学需氧量削减15.9%、氨氮削减20.3%、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27%,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截至2020年底,巴中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个,处理能力达27.99万立方米/日,污水管道长度约800千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95.92%。完成10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规模达8.6万吨/日,累计建成污水管网约1100千米,城乡污水处理率大幅提升。加快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县城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率达99%,乡镇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率达90%,建成餐厨垃圾处置项目2个,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医废处置能力达13吨/日,安全、高效、规范处置涉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建成污泥处置设施6个,处理能力达400吨/日。
深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制定《巴中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销号作业,全力督促推动环保督察问题加快整改。成立专项督查组常态性开展现场核查和“后督察”,现场核查整改成效,一大批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完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严守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劝退或暂缓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相关规划的项目7个,未引进一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出台《巴中市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六条措施》,将69家涉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等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完成青峪口水库等101个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全面完成巴城大佛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和6个城乡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常态开展“执法大练兵”“利剑斩污”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结合,将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管单位等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和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巴中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创新制定实施《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环保地方法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打造生态环保靓丽名片。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示范县(区)创建,大力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打造了一批生态环保靓丽名片,提升了巴中的城市影响力美誉度。《巴中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在全省率先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南江县、通江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表彰,恩阳区、平昌县先后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巴州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走在全省前列。大力宣传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开展“6·5世界环境日”“月亮公主—环保儿童音乐剧”“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大型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刘永涛先进事迹,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四川广播电视台录制《对话绿色先锋》电视访谈栏目,深刻解读推介巴中绿色发展经验做法,巴中市“全域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助力老区后发赶超振兴发展”成功入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川实践》案例。市委主要领导在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上作了题为“全域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助力老区后发赶超振兴发展”的交流发言,巴中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在全省大放异彩。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巴中生态环保铁军。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生态环境垂管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职能职责和机构、人员编制大幅增加,生态环境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出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履职能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翻印多种生态环保读本,组织参加《环保大讲堂》《生态环境院士讲座》,开展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环保督察等业务能力培训,从强化理论武装、专业素养等方面推动提升全系统业务能力再上新台阶。强化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执法案卷评查稽查、环境监测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增配大气雷达走航车、无人机、执法巡逻车、执法车辆,更新监测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完成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升级,成功争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调整,新建化成水库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市中心医院南坝院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9个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巴中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与美丽巴中建设要求相比,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固中求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面临诸多挑战。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十三五”期间,巴中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市及县(区)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臭氧(O3)污染问题逐步凸显。同时,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持续偏高,主要贡献为扬尘源、生物质燃烧源、工艺过程源及餐饮油烟排放。巴中市的产业布局、工业结构、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工业污染源排放负荷仍较大,减排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巴中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移动源排放量快速上升,扬尘源、生活源、农业面源等污染较重,多种大气污染问题在近年集中出现。巴中与周边主要城市南充、达州、广元、陕西汉中连为一体,在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双重作用下,城市间大气污染有相互影响,需要与周边城市联防联控,共同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巴中市针对秸秆禁烧制定了诸多相关措施,但秸秆焚烧问题依然严峻。
水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和提升难度大。“十三五”期间,巴中市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虽优于Ⅲ类,但手傍岩断面在2016—2019年枯水期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由于巴河为季节性河流,枯水期河道流量减小,自净能力降低,且巴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为一级B标,对手傍岩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造成一定影响。金碑国控断面紧邻曾口化工工业园规划排污口,将对断面水质稳定达II类造成影响。总体来说,巴中市位于渠江流域上游,区域水资源相对较少,环境容量小,水质易受外界影响,水环境质量稳定难度大,重点水库和重点小流域的治理修复亟待加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还需加强。部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较为滞后,仍存在生活源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风险,部分湖库型水源地仍受内源污染,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枯水季节水质无法稳定达标;部分县城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进度缓慢,遇到突发性污染事故,将对城市居民饮用水供给造成影响;部分水源地警示和保护标志缺失、隔离设施不完善、监控体系尚未建成、风险预警能力较低。
环境治理能力亟需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置能力与城镇化快速进程有一定矛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支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较为突出。乡镇和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虽大多已建成但管理运维上仍需加强。城乡环保投入不足,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存在薄弱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刚起步,“厕所革命”进展慢,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生活污水污泥虽已采取协同方式处理,但未建成专门的污泥处置中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尚未完全建成,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面宽量大,治理周期长、治理难度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储转运处理设施欠缺,畜禽粪污规范化处理、秸秆、农药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能力不足。
环境监管和保障能力仍然不足。因地方财力有限,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环境应急能力严重不足。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污染防治攻坚技术支撑严重不足,环保科研能力建设尚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求。
绿色生态价值转化路径不宽。巴中市生态资源丰富,但市域经济发展缓慢,生态产业还不大不优,生态价值还未完全彰显,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等绿色品牌,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模式,仍需不断探索。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从外部发展环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越发凸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加快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征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区域经济社会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在我省深入实施,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纵深推进,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加快形成。
从内部发展环境看,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辐射带动、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城市高质量发展试点、川东北经济区协同发展,使巴中市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提升。巴中市自然资源、旅游资源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富集、生态农产品影响力明显,绿色资源潜在价值巨大,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的良好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十四五”时期,国家支持巴中建设成渝地区重要交通枢纽,清洁能源、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红色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巴中明确“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坚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科学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把巴中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南江县、恩阳区、平昌县、通江县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基地的成功创建,为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必将进一步加快。
建设美丽四川要求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一股绳”的合力,通过“社会共治”迅速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环保投入力度、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这为加快解决当前环境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更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巴中市生态环境本底好,优势明显,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强基础。中央、省重大发展战略机遇与巴中市自身优势叠加,有利于巴中充分发挥和巩固区位、资源生态等优势,主动对接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乃至全球的优质要素资源,共建共享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为巴中深化对内对外开放、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突出“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力推进巴中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多元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推动美丽巴中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基础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观念,积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际成效增进民生福祉。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发展方式系统性变革、整体性转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强化成果转化,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结合现代科技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智慧化建设,用“智慧·环保”守住蓝天碧水净土。
区域协同、联防联治。以“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为引领,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健全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统筹谋划,推动区域绿色发展。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国土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保护开发更加科学有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渠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完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巩固提升,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全省前位,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加快建设美丽巴中。
到2035年,生态环境保护形成高质量常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稳固,美丽巴中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第三章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源头防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以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为支撑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巴中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健全生态空间管控体系。立足于区域自然生态特点和资源禀赋,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的衔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全面建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管控体系,推动构建城市城镇发展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三大国土空间,构建“一屏三廊四区”的生态空间(大巴山系米仓山生态屏障;巴河、通江河、南江河三条生态廊道;光雾山、诺水河、五台山、驷马河湿地四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区、农田保护集中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农业发展区的“五区”发展空间。有效解决空间规划重叠、管控标准冲突、监管职责交叉等问题。到2025年,确保巴中市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质量指数不低于现状水平并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完善城市“山水林湖”生态系统,推进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和城镇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景观结构和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落地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依托“智慧巴中”云,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息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充分对接、数据实现加快汇聚,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共享流通机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持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科学控制城镇开发边界,控制乡村建设规模,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
打造省际交界区域高质量绿色发展引领区。强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协同,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联合打造省际交界区域高质量绿色发展引领区。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天然气、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动生态廊道建设协作联动。
引导构建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做优做强特色农业,持续实施“456”特色农业振兴计划,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秦巴山区特色种业创新中心。持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产业布局,做大做强茶叶、核桃、魔芋、川明参、芦笋、道地药材、生态养殖等特色农业,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创建南江黄羊+金银花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巴州道地药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巩固提升恩阳优质粮油+生猪、通江食用菌、平昌茶叶+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创建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改造提升市级园区20个,进一步擦亮巴中特色农产品“富硒、有机”品牌。依托秦巴山区绿色农林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巴中云顶”茶文化旅游节等重要展示展销平台,持续加强宣传推介、营销合作,推动绿色农产品走向全国、畅销全球。依托光雾山、诺水河等自然景区,做优生态旅游,高品质发展“生态+”“旅游+”经济,打造文旅产业示范带,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支持南江县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突出生态功能,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山地特色农业等产业。依托川陕革命根据地核心区红色文化资源,打造川陕苏区首府红色文化品牌和红色文化产业示范带,建设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和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基地,支持通江县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文旅康养、山地高效特色农业。推动新型工业集群发展,聚焦补齐建强产业链,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石墨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天然气资源勘探和综合开发利用。争取国省支持巴中建设清洁能源、先进碳材料产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巴中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规划“一核两片多点”的工业布局结构,着力打造巴中工业发展核心(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形成南区的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和北区的南江工业基地,强化通江、恩阳、巴州等多个工业据点的发展,加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之间的产业协作、联动发展。
第二节 打造绿色产业体系
加快产业绿色化改造。持续推动轻工、建材、食品等传统领域的企业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排放。以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将智能化、绿色化融入到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过程中,实现传统行业源头控制与治理。加快推进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整合入园,加快建设成渝地区绿色产品供给基地,命名一批绿色示范企业、绿色示范园区、绿色示范工厂,推广绿色生产试点经验。在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创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间废弃物、余热余压、废水等相互利用,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鼓励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园区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显著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依托恩阳食品工业园,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等食品加工业。加快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突出高性能石墨、先进碳材料、新型电池主攻方向,加大行业领域企业招引力度,提升产业链水平,打造西部先进碳材料基地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培育打造曾口新能源新材料、驷马清洁能源、通江天然气等专业绿色园区。支持巴中经济开发区、平昌经济开发区开展碳近零排放方案编制工作,争创碳近零排放工业园区。
大力发展绿色新型产业。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节能环保、数字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推广无氧碳化技术,发展循环产业,加大秸秆回收利用,积极发展生物颗粒燃料。发展新一代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推进纤维素制乙醇高附加值新产品研发。加快石墨资源开发,大力发展以负极材料为代表的新能源材料、以石墨乳或胶体石墨为代表的导电润滑材料、以特种石墨为基础的特碳材料、以氟化石墨为代表的石墨复合材料。积极推进霞石精深加工。支持环保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积极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系,加快培育环保产业集群。
全方位构建绿色农业。根据区域环境承载力科学统筹农牧规模及布局,构建绿色、现代、高效的农业投入、生产方式和循环体系,推广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现代山地高效特色农业,打造“高山特色、中山农牧、低山粮食”的绿色农业发展格局。引进成渝地区优质农业企业合作共建农产品生产基地、精深加工园区、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农业企业面向成渝地区开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加快建设成渝地区绿色产品供给地。
构建现代绿色流通体系。推动完善绿色公共交通体系,积极加快新能源站点建设,加快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8000辆。强化环境准入,加快更新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车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车辆装备。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清洁能源汽车在市区公共领域使用率不低于90%。
第三节 推进清洁能源发展
持续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电系统,积极开发本地气源,提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清洁能源就地转化。深入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调整优化全市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培育运用清洁能源。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推动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企业节能工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发展,加快巴中天然气勘探开发,天然气年产能达到30亿立方米,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产气能力、储气能力、管输能力、调峰能力。实施“气化巴中”行动,设立国有天然气投资开发平台,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西南地区最大的LNG(液化天然气)生产配送中心,建成投运巴中燃机电站项目,加快建成川东北清洁能源基地。有序开发水电项目。有序推进5万千瓦风电项目。到2025年,清洁能源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第四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有序推进城市公园、城郊山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加大园林绿化、公园广场、水系景观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人文城区、绿色生态特色城镇及绿色社区、绿色居住小区。按照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要求,重点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完善老旧小区绿色改造,鼓励推广新建建筑使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不断提高城镇建成区绿色建筑比重。到2025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80%。广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鼓励选择绿色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到2025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大力推广使用节电灯具、节能家电、节水器具产品,扎实开展限塑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回收,鼓励使用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塑料袋,全面减少一次性客房用品和餐具使用量。在全社会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循环低碳产品,着力提升政府绿色产品采购比重,到2025年,县(区)级以上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
持续扩大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在家电、汽车等实物消费重点领域,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以旧换新”、二手产品消费、共享经济等。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超、绿色电商等绿色流通主体。规范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鼓励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
第四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行动
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低碳经济,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增加森林碳汇。
第一节 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根据四川省制定的碳达峰路线图及行动方案,结合区域特征与自然禀赋,制订巴中市碳达峰行动计划,明确达峰年份、峰值水平和达峰路线图。
支持重点行业碳达峰。推动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到2025年,力争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实现碳达峰,支持有条件企业实现碳中和。
开展碳达峰行动试点。根据不同县(区)发展水平、排放水平、资源禀赋等,以发展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方式为重点,开展低碳县(区)试点,推动南江、通江县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第二节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碳排放强度。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广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加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分解落实机制。加快低碳技术革新与推广应用,有效控制电力、建材、水泥等高耗能产业碳排放。
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全面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动砖瓦行业窑炉改造升级,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甲烷排放控制,减少油气开发、收集、加工、储运等各个环节甲烷泄漏,加强放空天然气伴生气回收利用,推广管线定向检修和维护前抽空、储运设施检修和轻烃蒸汽抽空,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涵盖油气生产、处理和储运业务的全系统甲烷泄漏监测和甲烷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工程。
控制农业活动排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以现代农业园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为载体,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养殖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态养殖业+沼气工程+高效种植业”,开展猪、牛、羊等家畜粪便及秸秆发酵产沼气并回收利用,控制生物质厌氧发酵产生甲烷的逸散排放。推动巴州、平昌、南江、通江、恩阳等县(区)建设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
第三节 增强自然空间碳汇功能
深化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森林质量提升行动。以秦巴山区为主实施森林经营提质增效,通过提升林草质量固碳增汇,重点开发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培育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林草碳汇品牌。
第四节 强化技术支撑体系
提升碳资产管理能力。主动适应全国及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实现与省级碳普惠机制及服务平台衔接,积极推广并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充分利用巴中地区丰富的林草碳汇资源,增效创收。建立低碳生活长效推广机制,丰富公众低碳生活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加快构建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的低碳生活圈。依托公众绿色居家、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绿色消费、再生资源回收等方式,建立碳账户、储存碳积分,并实现与省级碳普惠机制相衔接融合。
加强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地区碳排放和碳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统计核算、新闻宣传、政策实施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具备专业知识、开阔视野、实践经验的应对气候变化专业队伍,规范培育碳排放管理职业队伍。
建立温室气体监测核算统计体系。以重点排放行业为重点,实施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工程。建设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智慧集成和管理平台,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规范化、动态化编制。鼓励各类开发区、自然保护地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设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
第五章深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坚持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控制制度。重点推动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统筹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深化川东北地区大气联防联控。
第一节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以砖瓦、水泥等建材行业为重点,强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将错峰生产主要指标在厂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确保做到真错峰、真停产、真限产。开展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深度治理,持续推进砖瓦企业综合整治,推广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推动水泥行业和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生产全过程有效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制定VOCs专项整治方案;加强油气储运过程中油气回收治理检查力度,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稳定运行;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等;推行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辖区内小、微VOCs排放企业监管,探索实行第三方监督帮扶服务。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针对重点园区,逐步落实“一园一策”废气治理要求,2022年底前巴中经济开发区、平昌经济开发区完成“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立健全覆盖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控水平。
第二节 严格移动源污染防控
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管理,加快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结构升级。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完善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加快区域内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加快淘汰报废老旧车辆。综合运用现场抽检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依靠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开展排放超标车辆违法行为管控执法。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管理台账,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提升船舶及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督促航运公司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逐步提升燃油质量,推动船舶改造加装尾气污染治理装备。船舶运输,装卸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开展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装卸载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第三节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彻底整治扬尘、油烟污染。完善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实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实现污染源信息共享、联动响应。减少道路起尘源,运输渣土、石料、水泥、煤炭、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篷盖、密闭等措施,不得超量装载和超速行驶。以砂石、木(石)材加工、散乱堆场、无证汽修、小作坊为重点,全面整治“散乱污”,从严开展砂石和石材加工行业环保整治。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商砼站进行全面清理,限期整改。全面取缔城区各类违规堆场、料场,严禁各类汽修企业喷涂超标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喷涂作业,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汽修行为。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露天焚烧监管,严控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确保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引导农民开展种养结合,实现禽畜粪肥的还田利用,减少化肥的施用,减少氨排放量。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推广封闭式的粪便存储和处理系统,鼓励高效含氨气体处理技术的研发及运用。推动农药减量化使用,推进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高效药械替代。
第四节 强化污染物协同治理
深化PM2.5与O3污染协同控制。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PM2.5和O3协同管控,提升优良天数率。协同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控制制度建设,开展巴州城区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和碳达峰“双达”行动试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制定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建立完善“天地空”监测网络体系,充分运用监测和科研成果,综合利用移动走航、便携式检测等监测手段,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源清单等基础工作,动态更新大气重点污染源。根据监测及解析结果,为协同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针对夏秋季和冬春季分别以O3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探索区域协同治理路径,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稳步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深化川东北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建立区域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
第六章 强化“三水”统筹,稳固水生态环境成效
加强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重点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整体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兼顾岸上水里、上下游、左右岸,实现“岸绿水清、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景象。
第一节 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等用水需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依法管水治水,建立覆盖市、县(区)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各乡镇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优化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水量调度工作要求,加强巴中市重点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科学合理配置区域内生活、生态、生产等用水,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落实取用水许可制度,做好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建立生态优先、运行有效的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严格落实“一站一策”保障生态下泄流量,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主要河流水资源调度方案。
强化水资源利用。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建立节水型农业。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用水系统优化,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行动,实施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改造。进一步完善城镇集中供水设施,加快城镇公共供水设施改造,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到2025年,各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0%以上,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二节 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以主要地表河流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关注农村非点源污染控制,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控制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和工业污染源排放,深入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全面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强化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以排污许可为核心,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督、检查。
提升城乡污水治理能力。启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持续推进县城及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统筹推进沿河场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输送管道及改造,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5年,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6%以上。统筹推进农村和居民聚居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治理生活污水,在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城郊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加快推进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配套管网建设,严格雨污分流;在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村庄或新农村聚居点,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单村或联村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统一收集处理,对已有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根据使用强度和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提升,在产业聚集地,新农村等区域借助“环境治理+生态旅游”或搭建“环境治理+资源再生”等平台,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再生利用,打造污水治理与观光旅游相结合的特色旅游景区;在相对集中,又暂时无能力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村庄,推广建设化粪池+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纵深推进巴州区、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全市75%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强化已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护,鼓励探索开展第三方运营。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先推进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二类区建设,同步推进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三类区建设。坚持“厕污共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示范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均达90%以上。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保持重点区域的清洁卫生。全覆盖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持续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加快乡镇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收集站点建设,增加垃圾转运车辆配置,强化农村保洁队伍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精细管理治理面源污染。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支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行动,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加强统筹防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果菜茶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秸秆、地膜资源化利用,聚焦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三大利用方向”,不断提升秸秆农用水平,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可产业化运行的经营主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地膜回收利用,推动出台巴中市农膜回收管理办法,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试点,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价机制。
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原则,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同步监测、溯源分析,按照“三个一批”原则,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实行整治销号制度,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到2022年底,力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治到位;到2023年底,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形成管理系统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监管。依法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能耗、高污染、老旧落后船舶,推进现有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大力推广绿色环保船型。加快推进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对船舶垃圾、水污染物进行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建立转移联单,定期对船舶污染物产生、转运、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环境安全监管和船舶溢油漏油风险防范。建立巴河流域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污染责任制度,禁止通过水上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对境内重点河湖(库)开展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调查,掌握生态环境状况,建立基础数据库,支撑和服务水生态环境管理。探索制定符合渠江流域特点的水生态监测评价指标和标准,科学开展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探索实施水生态健康评价和河湖健康评价,摸清主要河湖生态健康本底。
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对全市重点河流、重点河(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湿地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持续提升河流湖库自然生态环境,对巴河、恩阳河等重要河流构建“生态走廊”,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流域污染治理、河湖禁采禁捕、清河清障、生态下泄流量整改、清“四乱”等专项活动,从严治理砂石违采、水生物违捕、河道违占等突出问题,全域实施砂石禁采、主要河流“十年禁捕”。加强沿河森林保护,营造巴河流域基干防护林带和风景林,建设渠江上游重点流域生态廊道。全面开展流域水生态调查工作,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流域岸线保护、重点流域湿地修复治理、保障河流生态基流等工作,构建渠江上游生态屏障。
第四节 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
巩固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站建设,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及管理,稳步推进县级“双水源”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站全覆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在100%。
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统筹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选址,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修复项目,完成水源地的保护标志全覆盖。完善安全保障、隔离防护等设施建设,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8%。
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推行属地负责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专人开展保护区巡查,定期实施河道清理、漂浮物打捞、保护设施维护等工作;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联动机制,打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从源头水到末梢水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严格风险源管控。及时修订完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以“千吨万人”为重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站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水质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主要措施、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预警等信息,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比例达到80%。
第五节 协同防治地下水污染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基础信息调查评估工作,摸清区域地下水污染状况,建立地下水污染基础数据库,推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巴河流域沿河加油站、矿山、尾矿库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
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区域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现状调查,推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第六节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
加强重点河流生态保护。对巴河、通江河及南江河等重点流域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完善流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对磴子河、驷马河等小流域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和生态涵养林等。通过选择水源条件好、集雨面积大、排灌方便和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优先试点建设冬囤水田工程,变“冬闲田”为“冬水田”,兴建“农田湿地公园”,持续增强巴河流域水源涵养能力。全面开展流域水生态调查工作、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力推进流域岸线保护、实施河湖湿地修复、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等工作。进一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实施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的人为活动。
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务分解并落实到河长制、湖长制,由其对区域内河湖、水域岸线等进行动态监控,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与修复工程,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根据地方特色文化要素,建设沿河生态保护工程,通过美丽河湖建设传承民俗风情。
第七章扎实推进净土减废行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加强系统防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防控重金属污染,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坚持“查、提、建、管”并重,强化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协同共治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为建成“无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源头监管,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按年度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企业拆除活动污染监管,制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实施。
推进农业源头管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主要农作物主产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化肥农药规范化施用。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大力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加强农膜减量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加强生活污染监管。结合“清废”行动,逐步改变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提高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加强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和存量垃圾治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垃圾转运车辆配置。积极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
第二节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深化详查成果运用。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为基础,对全市“涉源”受污染农用地环境质量进行补充加密调查。开展建设用地地块前置调查,对于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拟开发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以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及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区域为重点,开展敏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查清环境风险,建立土壤污染源清单。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对南江县原矿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动态评估,完善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机制。
加强农用地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调整产业结构、土壤改良、退耕还林、还草、轮作、休作、优化施肥等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修复或农耕农艺措施进行安全利用。加强农产品检测,按照“常年主栽农产品不超标可视为安全利用”的原则,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农产品持续开展监测。
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土壤污染现状,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风险监管部门联动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存在不可接受风险、未完成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的建设用地地块严格执行用地准入管理要求。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和环境监管。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依法严查向滩涂、河道、湿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实施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计划,采取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再开发利用。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节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对土壤超标的污染地块,及时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对轻微污染或不利用的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对重污染地块或要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与修复,经评估达到相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后方可使用。及时动态更新耕地土壤调查相关数据和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名录,用于指导农产品种植和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防止“毒地”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新增产能的快速增长,严格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加强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建设用地、农用地等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涉重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
第四节 强化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健全工矿、医疗、农林、建筑、电子电器固体废物等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要目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产业,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强化政策指导,加大管理力度,以电力、水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升级改造,着力提升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规划期内,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启动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城镇生活垃圾收储、转运、处置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储转运体系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城乡垃圾处理收转运体系,实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9%。
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利用,推广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建立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
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管理,确保到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保持在100%。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积极推进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生活污水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加快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达标改造,推进巴中市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排查并整治生活污水污泥违法处置、存放企业,完善生活污水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率,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到2025年全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率稳定在100%,生活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率程度进一步提高,污泥全过程监控体系更加完善。
第八章强化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严格化学品、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切实保证环境安全。
第一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规划统筹编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布局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开展区域内巴河、南江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明确流域内风险源及风险受体分布,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巴中市重点河流和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摸清沿线风险源、敏感点和应急资源分布,建立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库,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环境风险防控方案,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相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提高企业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对沿河重点企业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经营资质核查,促进危险废物运输规范化。
加强尾矿库、渣场风险管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推进历史遗留矿渣、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有针对性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为重点,综合危害程度、治理难易程度和环境风险等级等因素,分类、分级、有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渣场)整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逐步消除历史遗留环境风险隐患。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排查整治,建立尾矿库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第二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完善各部门职责清单。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性指导,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敦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备案、加大应急演练频次。推进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力争建设1个省级环境应急实训基地。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加强市、县(区)两级环境应急业务用房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结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总结提炼巴中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经验,形成巴中市应急处置技术库。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常用应急处置物资信息,形成持续应急供应能力。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开展跨地区环境风险联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探索共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加快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区域联动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加快“退城入园”进度,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环境风险排查。开展现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废弃危化品等危废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加强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
第三节 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辐射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规定,确保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环评文件审批及回收备案率100%。进一步壮大辐射安全监管、监测队伍,充实辐射监测和应急设施、设备,推进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监测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辐射环境监测自动化,提升辐射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安全管理,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严格放射性物品运输准入管理,加强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从业准入要求,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加强电磁辐射安全监管,健全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第九章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
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运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强化“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严格执行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业目录以及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防止污染产业的梯度转移。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运行体制机制。统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加快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保护重要野生动植物资源,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和转化能力。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紧密围绕构筑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按照“分区部署、分类整治、系统保护、因地施策”的原则,构建以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分区管控,自然保护地内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按相关规定有序退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的监管工作,以管控人为干扰活动为重点开展日常监管,以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和生态功能变化为重点开展成效评估,及时掌握全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性质、功能和管理情况及动态变化趋势。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第二节 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深化国土绿化行动,抢抓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机遇,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活动,优化林分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打造巴河流域岸线生态廊道及米仓大道彩林、通江燕亭山—王坪竹林两大风景线,建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实现增绿增美增效。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森林资源网格化精细管理机制,推动森林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全覆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逐步实现林业资源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建立健全公益林的管护网络、效益监测、信息管理、投入保障等体系,完善护林员考核机制,提高公益林建设水平。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植绿护绿工程,依法加强天然森林、草地资源和公益林管护,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成果,增加林草资源总量,提高林草资源质量。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松材线虫、蜀柏毒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开展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工作,探索建立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基因库。大力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原生优良种质资源选育,打造古树名木主题公园,构建以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重点流域和重要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推进巴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创建国家河湖公园,全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投入力度,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巩固保持水网密度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全力降低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确保到2025年,生态质量指数不低于现有水平。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台账,加大对国家二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辖区河流中特有性物种、指示性物种、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保护力度,到202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不低于95%。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乱捕、乱采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破坏其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扎实抓好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工作,开展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制定外来物种入侵预警和防治方案,严防外来物种破坏辖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建设生物物种保护及生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构建生物多样性信息监测平台,实施外来物种及物种流失监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完成陆生生物、水生物种等动植物区系编目更新,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严禁违法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严格保护好古树名木的原生地生长环境,设立保护标志,完善保护设施。与达州、广元、陕西汉中、安康共建米仓山-大巴山生态屏障,加强珍稀动植物的协同保护。
第三节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持续开展生态保护调查评估。开展全市生态质量及状况评估,定期发布巴中市生态质量报告,全面掌握全市生态状况变化及趋势。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为重点,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
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监测(观测)网络。在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础上,统筹优化生态监测站点布设,在通江县、南江县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逐步开展水生态、土壤生态监测及相关生态脆弱区地下水位监测工作。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等数据应用和共享,夯实生态保护科研观测基础。
全面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工作。强化各类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加强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等监督。完善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探索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办法,提升环境应急处突能力。
第十章全域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大力推动生态价值转化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积极拓宽生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进美丽巴中建设。
第一节 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不断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的内涵和外延。鼓励和引导开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题材的艺术创作和演出,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一批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态文化作品。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融入全民宣传教育,依托博物馆、规划馆、文化馆等综合性文化场馆和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建立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办好《生态巴中》电视专题栏目,传播绿色文化知识,宣传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编写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读本,在中小学开设环保课程,全面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创新开展互联网+环保公益活动,利用互联网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25年底前建成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
打造生态体验文化。依托光雾山—诺水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恩阳古镇、空山国家森林公园、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景区,以及特色农林产业基地和农业观光旅游景点,建设面向公众开放,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体验馆,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生态文化体验活动,传播绿色生态价值和理念。建设巴中市巴人文化活动中心,对米仓古道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和乡镇非物质文化传习所,开展生态文化全民教育体系建设,改造提升文化硬件设施,推行绿色政务。
第二节 提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围绕“诗意山水、红色巴中”特色品牌定位,打响“巴文化中心、川陕苏区首府、晏阳初故里”三张文化名片,擦亮“山水、洞天、红色、人文、康养”五块金字招牌,深度挖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从生态附加值溢价、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产品开发、环境资源交易等维度,推动生态优势为经济优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托光雾山—诺水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恩阳古镇、空山国家森林公园、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景区以及特色农林产业基地和农业观光旅游景点,建设面向公众开放,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体验馆,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生态文化体验活动,传播绿色生态价值和理念。建设南江黄羊、茶叶、金银花、核桃、翡翠米、通江银耳、恩阳魔芋、川明参、芦笋、平昌青花椒等生态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生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质量安全、产品营销等信息系统等,构建特色生态经济体系,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推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节水节能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利用。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等管理制度,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康养、绿色工业,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推动生态资源向发展效益和竞争优势转变。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实现生产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绿色化。
探索生态保护市场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明晰生态资源所有权及其主体。积极引导农民进行生态资源经营权流转。梳理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完善生态产品核算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及核算流程。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体系,试点搭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林业碳汇等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碳中和。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探索建立受益地区补偿保护地区、流域下游补偿上游的区域补偿机制。
第三节 全域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深入践行“两山”理论,聚焦国家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类创建指标全面对标达标,巩固深化南江县、通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恩阳区、平昌县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巴州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南江县光雾山镇、通江县诺水河镇等7个乡镇为依托组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践行“两山”理论示范区,擦亮巴中市绿色生态“金字招牌”,建设美丽巴中。
第四节 推进城乡绿色融合发展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巴中市发展规模,推动城镇群建设向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方向转变,形成“一主三副多点六廊”的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乡镇”四级城镇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形态适宜、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现代城镇体系,逐步疏解中心城区功能,缓解主城区环境压力,加强对城市现有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构建大尺度生态廊道和网络化绿道脉络,合理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经济的空间分布。积极推动城市公园、绿道等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提高城市绿化率。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重点,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美丽巴中·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城镇和乡村同建,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全面改革创新,建立多元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完善法律标准的支撑保障,健全环境治理区域协作体系,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建设,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 完善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完善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将气候友好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融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以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化解为重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检视评议办法(试行)》,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加大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绿色发展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力度。
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全面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实现达标排放。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提升项目服务水平。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巴中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民营企业6条措施》,大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扭转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情况。持续精准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实行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提前分析研判产业政策、准入条件。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制度,加大社会关注度高和投诉举报多的企业抽查频次,健全环境监管模式;推广跨部门联合检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夯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推动网格化微站配合网格员联动,实现线上与线下互动,监测与监管协同。
建立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区域联动机制。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健全渠江流域环境污染预警联防联控机制、环境联合执法及违法行为查处协作机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建共享。
第三节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县(区)环境执法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市本级和县(区)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设置监测机构、配置专业人员、保障业务用房、仪器装备及经费;优化市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构架,加强县(区)、乡镇队伍建设。通过积极争取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等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多渠道融资等方式,加强巴中市监测机构基础能力。
创建智慧监测监管体系。着眼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协同治理、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需求,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固定监测与移动走航监测相结合、自动监测与手动监测相结合、执法监测与企业自行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运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视频监控、电量监控等先进手段,提升监管监测效能。完善监测点空间布局,丰富监测点位数据采集种类和数量,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风险预警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综合集成,提高常态生态环境监管的准确性、透明度和执法效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查处力度。建设网格化监管APP系统及架设网格化服务器平台,依托现有综合治理网格员,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
第四节 提高水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建立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应急资源与应急预案数据库,加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仓储、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风险防控,增强重点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应急物资库、应急咨询专家库和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实施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试点建设等工程。完善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河(湖)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快构建以环境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监管机制,加强环境信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行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水平。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创新环境信用试点示范,实施重点领域诚信缺失、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地方和部门环境信用建设、信用监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将环境信用监管措施运用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规范“红黑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健全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培育环境信用服务市场,引导规范行业组织和第三方环境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健全多元化信用服务体系。
第六节 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发展机遇,引导产业生态化转型,培育生态产业化发展,做大“环保红利”,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节能环保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规模化运营,形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市场。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广泛开展交流合作,不断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推动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部门合作,高效、协同、有序地推进规划实施。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落实到具体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生态环保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规划的实施。
第二节 严格绩效考核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述职检视评议、评价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生态破坏严重、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强化规划实施的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公众监督,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得到落实。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污染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投入资金优先支持列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污染治理项目。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将生态环境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生态环境项目倾斜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财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促使企业自筹资金开展污染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第四节 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环保科技体制机制。以国家科研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环境科学前沿问题和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求为导向,激发环境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小微企业参与环境技术研发,提升中小微企业环保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立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的资金投入、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与利益共享机制。
深化环保科技合作。鼓励相关企业与国内外一流环境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支持高水平专家与巴中市开展合作研究,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吸引高层次专家和团队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加强人才交流、培训,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巴中市环保科技的整体水平。
夯实人才支撑。完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形成百名高层次人才领航、千名专业人才支撑、万名产业人才集聚态势。用好用活特聘专家制度,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加快建设人才科创“飞地”,柔性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大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引力度,实施“巴山工匠”培养计划,探索建立职业农民教育和培训制度,深挖本土人才潜力。加强人才交流、培训,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巴中市环保科技的整体水平。
第五节 推进合作交流
在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全面加强与成渝城市群、川东北经济区内其他城市在防治区域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共同采取控制措施,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状况。
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省内生态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生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国际环境公约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六节 动员社会参与
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理性、节约的消费观念和生活理念,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生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积极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排污行为等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