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沈阳新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2:八冶建设环境工程(沈阳)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78.50元/吨。详情如下:
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23-0023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1:沈阳新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2:八冶建设环境工程(沈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人代表:龙吉生
中标金额: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78.5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4.1、服务范围:由中标的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
4.2、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28年。
4.3、服务要求:本项目以PPP方式采购,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4.4、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30693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4536万元;第二部分建设工程其他费2755万元;预备费2123万元;建设期利息108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3万元。
4.5、回报机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项目回报机制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回报,项目公司可根据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五、专家名单:
5.1、评审小组:王璐、任海燕、陆亮、王欣、刘润婷、崔玉凯、张锦武
5.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徐立佳、刘志芳、冯劲龙、廉守红、王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项目实施机构)
名 称:康平县卧龙湖生态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康平县顺山路
联系方式:024-87346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024-31303899
邮箱地址:ghzbvip3@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3943010000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晓婷
电 话:024-3130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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