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2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据公告显示,福清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并原则同意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实施方案。
环卫作业年服务费用为3891.07万元合作期限10年,基建建设投资估算为 2505.05万元,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投资估算为1021.8万元。
其中,环卫运营维护服务内容和范围包括:
1、镇区部分
①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道路机械保洁、道路洒水降尘、道路冲洗
②护栏清洗
③牛皮癣巡查
④沿街店面垃圾分类收集
2、乡村部分
①人工清扫保洁
②河道保洁
③公厕保洁
④摇铃式收集
3、统筹部分
①河道保洁
②牛皮癣清理
③垃圾分类屋运营
④分类清运及转运站运营
公告详情如下: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福清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并原则同意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清市城市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招标代理处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TP-00092118015213
2、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4、估算金额:年服务费用为3891.07万元(其中包括江阴港城经济区近期新建道路保洁费用335.29万元,待道路投入使用后实施。新厝镇乡村保洁不在本次测算范围内)。
5、采购需求:
5.1项目范围:
江阴镇陆域行政管辖范围(含下辖23个行政村庄)、江阴港城经济区及新厝镇部分行政管辖范围(东起东港,西至沈海高速与西港,南起兴化湾,北至柯屿垦区),总面积为168.95km2。
5.2建设内容及投资:
(1)垃圾转运站
建设内容:新建1座转运站,设计转运规模为 150 吨/日,地上式,采用竖式(垂直)压缩转运工艺,位于福清市江阴镇新江路东侧(即现状江阴镇转运站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转站建设,含主体转运站站房、大件垃圾堆放棚、配套的转运系统、压缩系统、进出站收集转运车系统、配套转运车辆、除尘除臭系统、中控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办公系统、大门及围墙等辅助系统。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建建设投资:投资估算为 2505.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874.21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460.09万元(含征地费用和场地清表167.17万元),基本预备费116.72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42.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 万元。
本项目基建部分纳入PPP项目总投资为2329.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874.21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292.92万元(不含征地费用和场地清表),基本预备费108.36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2.0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 万元。
注:本项目征地费用和场地清表费由政府方承担,不纳入PPP项目公司承担的投资总额。
(2)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
建设内容: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采购一批新型、节能、环保设施设备用于环卫作业。首期投入8T 洗扫车5辆、清扫车4辆、8T洒水车5辆、小型高压冲洗车7辆、巡查车2辆、电动三轮车335辆、保洁船(冲锋舟)2艘、皮卡车1辆、3t厨余垃圾收集车2辆、8m3自装卸式垃圾收集车1辆、5m3自装卸式垃圾收集车3辆、垃圾桶收集车39辆等。具体详见《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首期设备投资:投资估算为1021.8万元。
5.3运营维护服务内容和范围:
(1)镇区部分
(2)乡村部分
(3)统筹部分
注:①以上服务范围原则上不包括:个人/个体、集体、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学校、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等院内范围,承包水域、经营性农贸市场。最终服务范围及内容以政府方及项目公司现场共同核定为准。政府方有权调整项目范围,相应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进行调整,项目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
②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环卫服务作业质量标准。》
5.4 建设期:
基建部分(垃圾转运站建设),建设期为1年(从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环卫服务部分(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建设期为3个月(从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施机构确认的满足项目运营要求所需的环卫设备购置进场并提供环卫服务之日止)。
5.5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协议的约定办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政府出资人代表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股权,中标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99%股权(若属联合体中标的,则联合体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分别缴纳出资,联合体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为99%),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3)成立时间: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在成立项目公司之前,中标投资人应与政府出资人代表签订《股东协议》,在成立项目公司之日起10日内,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投资、融资、基建建设(含勘察设计)、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及运营服务。
5.6 投资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形式。
5.7资金来源:
(1)中标投资人和政府出资人代表须按照股比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30%的项目资本金(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在本项目中的出资以注册资资本的1%为上限,即7万元为限,冲抵项目资本金,剩余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自行出资),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6、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十(10)年,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其中:基建部分(垃圾转运站建设),建设期为1年(从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为9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合作期满日止)。
环卫服务部分(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建设期为3个月(从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施机构确认的满足项目运营要求所需的环卫设备购置进场并提供环卫服务之日止),运营期为9年9个月(以实施机构确认的满足项目范围内运营要求所需的环卫设备购置进场并提供环卫服务之次日至合作期满日止)。
7、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基建建设(含勘察设计)、环卫作业设施设备采购、运营维护及移交,建设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PPP项目合同》要求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无行贿犯罪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响应文件无效。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7)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承接过累计合同(协议)年度服务费用38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类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须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内容)。
注: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协议)等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项目合同(协议)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项目内容和规模、项目服务费用、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③“业绩”中年度服务金额以项目合同(协议)上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三年内任意连续12个月内的服务费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不能充分体现相应的年度服务费用金额,则需补充该合同(协议)委托方出具的年度服务金额的证明函或相应项目付款结算凭证。
④不同项目合同(协议)年度服务金额允许累加计算。
(8)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300万元且资金存款持续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日(发布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三个月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间的连续10个日历日)的存款证明。(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存款证明所证明的同一时间段内的单日存款金额以最低存款金额作为评定标准;以投标申请人单一账户存款金额作为评定标准,子公司或分公司账户不予认定)。
②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除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外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须承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为99%,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1%。
(10)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招标代理处报名。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投标申请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若为企业集团需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若为企业集团需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投标人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注:对于2020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未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则投标人申请人需提供从企业成立时间至今的会计报表(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资格预审公告
2、申请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适用于邀请招标)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月19日23时59分59秒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500万元,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500万元。
2.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2.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2118015213];
2.4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5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加州城支行
帐 号:9010 7120 9001 0000 0278 86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桥南路168号
联系方式:0591-85153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方式:0591-28059637、0591-28059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1-28059637、0591-28059650
原标题: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江阴港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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