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次基础设施REITs拟入池的底层资产拟选取芦村、城北和太湖新城三家污水处理厂(不含管网)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下辖芦村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管网运营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合计70万吨/日,其中芦村厂30万吨/日、城北厂25万吨/日,太湖厂15万吨/日。
无锡市排水公司下属的三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优秀,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已建成营运的污水输送管网1500多公里,污水泵站80余座。公司运营管理的整个污水处理系统承担了无锡市区大部分居民、商业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服务面积达28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20多万。
招标范围
(1)负责设计完整且合理的交易结构和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特许经营的建议及路径)。
(2)编制并推进具备可行性的试点资格申报材料。
(3)组织撰写材料,与发改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和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确保产品申报符合各项政策要求。
(4)对本项目涉及的资产重组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并协助顺利实施。
(5)聘请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税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公募REITs申报所需各项专业工作(费用包含在发行阶段报价内),保障项目顺利、平稳、有序推进。
(6)负责发行材料的准备和审核。 战略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的咨询。
(7)进行产品路演推介与销售,并完成专项资产支持计划及公募基金产品的设立,并成功发行、上市。
(8)协助招标人募集认购本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资金。
(9)公募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及基金财务顾问应当承担本次发行后存续期服务工作,履行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应当及时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依法编制并发布定期/临时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本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扩募及做市服务。
(10)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寻找战略投资者,并完成战略配售相关工作。
(11)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职责。
服务期限
发行服务期三年。2022年12月31日前,由江苏省发改委推荐至国家发改委。存续期限暂定30年(可扩募、可提前到期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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