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霞浦县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拟在霞浦县崇儒乡半路张村、松城街道西关村征地8.9463公顷,用于建设霞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
据此前公开消息显示,霞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总投资40801.65万元。包含一期工程投资为23310.31万元,二期工程投 资为6702.42万元,配套工程投资10788.92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600t/d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即建设2条3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配1×12MW凝气机组;一条40t/d餐厨垃圾生产线。
霞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项目)
为实施霞浦县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霞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收地块坐落于霞浦县崇儒乡半路张村垃圾填埋场南侧地块,面积8.9463公顷,征地范围详见用地范围略图。
(二)拟征(用)地涉及崇儒乡半路张村、松城街道西关村、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国有土地,具体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霞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由崇儒乡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由崇儒乡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霞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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