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详情如下:
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已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科技与企业服务局以营沿企备[2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2、主要工程内容: (1)本项目采用BOT形式,乙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负责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确保向甲方提供一个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先进合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投产后稳定、可靠、经济的烧结烟气超低排放系统。项目投资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本项目总的年合格烧结矿产量暂按135万吨设定。 (3)设计须满足工艺、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使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实物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先进的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 (4)以上详见《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技术规格书》 3、发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的BOT模式,即乙方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在运营期内拥有该项目的经营权;运营期满后,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甲方,运营期为五年。 4、工期要求:绝对工期8个月。
2.2招标范围: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的设计(含引进技术及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地勘、桩基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及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交工验收合格,在运营期期满后,该项目无偿移交甲方,运营期五年。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烧结机脱硫脱硝项目EPC+运营业绩或BOT业绩或BOO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烧结机脱硫脱硝项目EPC业绩或BOT业绩或BOO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5至2021-12-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在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等相关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中须注明石钢京诚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我公司会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1-05 09:00,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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