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7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固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固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固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固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D53A00921001591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最大1000吨),配置2条400吨/日(最大500吨)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和2台12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预计日产飞灰量约160吨,年产生飞灰量约5.8万吨(飞灰产生量随季节、垃圾成份、燃煤惨烧量等因素变化,最终以实际量为准),飞灰固化物(螯合处理后)最终以实际计量为准。
2.3.2 烟气净化工艺: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均采用“炉内SNCR+半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2.3.3 飞灰处理工艺:
稳定固化方式采用“以螯合剂作为稳定化和固化材料”将飞灰和螯合剂结合实际特性定量混合,对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污染物固定稳定化,搅拌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装入吨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保养3~7天,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后装车送往曲靖市马龙区清砂破填埋场安全填埋。
2.3.4 项目地点: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玉光社区大明槽。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 招标范围
投标人按照环保要求合法合规的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提供飞灰稳定固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制定飞灰稳定固化处理方案、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所使用的药剂、吨袋及转运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的处理、飞灰稳定化车间和暂存间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维修及保养。
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原灰定期检测及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及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等所有的运营服务及耗材供给。
具体内容详见: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飞灰固化(稳定化)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为《技术文件》)。
3.3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3.4 进度要求:2022年1月1日开始飞灰稳定化服务(最终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3.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3.6 技术要求:
3.6.1飞灰固化保养后,按照国标制备的12个浸出液污染物浓度应满足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环保监管部门、曲靖市马龙区清砂破填埋场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后,方可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
3.6.2 固化处理后的固化物能够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3.6.2.1固化物含水率小于30%
3.6.2.2二噁英含量(或等效毒性量)小于3μgTEQ/Kg;
3.6.2.3飞灰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质量浓度低于下表规定限制:
试验标准如下(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更,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HJ/T300-2007。
(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15555.4-1995。
(3)《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除/原子荧光法》HJ702-2014。
(4)《固体废物 22种金属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81-2016
满足以上条件方可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同时进入填埋场后在环保监管部门的监督性检测中,也必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3.6.3 螯合剂技术标准如下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中对有害化学因子接触浓度的限制规定,二硫化碳日常接触最高浓度为5mg/m3,15分钟接触最高浓度为10mg/m3。
(2)螯合剂成分不允许含有福美系列的DTC。
(3)螯合剂添加需按照飞灰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特性进行配制。
3.6.4 其它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螯合剂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
4.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日处理600吨及以上垃圾焚烧厂飞灰鳌合固化处理服务业绩(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固化生产运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合同须附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工作内容页、规模(金额)页以及签章页等)
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为2018年以后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5、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若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2)被云南省有关行政部门暂停云南省(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若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3)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若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以招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6、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2个垃圾焚烧电厂飞灰螯合固化处理服务项目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同时须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合同须附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工作内容页、规模(金额)页以及签章页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运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在投标时拟派的全体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一经发现,招标人将予以相应处罚(提供相应承诺书)。
4.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依据有关法规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0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可以不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可采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和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40423103@qq.com的邮箱,[emailprotected]�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汇款信息: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回复,投标人可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日10时00分(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三会议室(40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玉光社区大明槽
联系人:刘银锟
联系电话:1398748436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 人:陈禹旭、邓昭帅
电话:0871-68359985
电子信箱:40423103@qq.com
招标人监督部门:投标人对本次招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向中共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举报0871-6313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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